个体工商户怎么报税流程
个体经营是需要交税的,个体户为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额人,纳税办法由税务确定:
1、按营业收入交5%的营业额
2、附加税费
(1)城建税按缴纳的营业税的7%缴纳;
(2)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3%缴纳;
(3)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缴纳的营业税的1%缴纳;
(4)按个体工商户经营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5%-35%的的超额累进税率。
个体工商户需要交纳的是个体经营所得税。按季度结束后15日内预缴(季报)),下一年3月31日前完成年终汇算清缴(年报)。如果属于核定征收的个体户只需季度按核定额缴纳,年末无需报送年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①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总额-成本、费用以及损失。
(投资者的费用扣除标准为42000元/年(3500元/月)。投资者工资不得在税前扣除。
②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法律依据: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活动(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取得的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的各项收入,为收入总额。包括:销售货物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接受捐赠收入、其他收入。
前款所称其他收入包括个体工商户资产溢余收入、逾期一年以上的未退包装物押金收入、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已作坏账损失处理后又收回的应收款项、债务重组收入、补贴收入、违约金收入、汇兑收益等。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十五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将办理登记注册、核发营业执照的情况,定期向税务机关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