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审怎么写
(1)标题。即“关于XXX同志政治审查情况的报告”。
(2)正文。应分别写明的内容是:
a、发展对象本人的简历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参加工作年月、职业(职务),以及主要工作经历等。
b、政治审查中提出的问题。主要写明是什么问题,是本人的问题还是亲属的问题,问题发生的时间、地点和主要情节。同时,要写明是本人提供的还是被组织查处的或是别人检举的,组织上曾否作过结论或进行过处理。
c、调查的方式和结果。主要写明采取了哪些调查手段,调查了哪些单位和个人,查阅了哪些资料。经调查已经清楚的问题,以及悬而未定(暂时无法查证)的问题或疑点。
d、调查的结论。通过对查证结果的综合分析,认定查证问题的事实、性质、程度及本人对问题的认识态度,并提出是否影响其入党的意见。
(3)落款。应写明报告的党组织名称或审查人员的姓名,并按公历时间写清年、月、日。
除特殊情况外,政治审查结果在一年内有效。
法律依据:《公务员法》第二十九条:招录机关根据报考资格条件对报考申请进行审查。报考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
《公务员法》第三十一条:招录机关根据考试成绩确定考察人选,并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考察和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职位要求确定。具体办法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