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收入14000元,如何缴纳个人所得税?
如果月薪14000元,由于不知道你的专项扣除(五险一金)每月扣多少、专项附加扣除是多少,所以是无法计算的。
再者,现在居民综合所得(工资薪金所得是其中之一)是按年征收、按月(次)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全年减除费用六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然后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扣缴义务人在一个纳税年度内预扣预缴税款时,以纳税人在本单位截至当前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累计收入减除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和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计算累计应预扣预缴税额,再减除累计减免税额和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其余额为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余额为负值时,暂不退税。
纳税年度终了后余额仍为负值时,由纳税人通过办理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税款多退少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其中: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任职受雇月份数计算。
所以,如果不考虑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等,那么月薪14000元,一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5000=900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1,预扣率3%,速算扣除数为0,所以,应预扣预缴税额为9000×3%-0=270元。
二月份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2-5000×2=1800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1,预扣率3%,速算扣除数为0,那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18000×3%-0-270=270元。
如此计算,三月份的应预扣预缴税额仍然是270元。
四月份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4-5000×4=3600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2,预扣率变成了10%,速算扣除数变成了2520,所以,应预扣预缴税额为36000×10%-2520-(270+270+270)=270元。
五月份的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5-5000×5=45000元,级数为2,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那么,应预扣预缴税额为45000×10%-2520-(270+270+270+270)=900元。
其他月份以此类推。
全年应纳税所得额为14000×12-60000=108000元,对应下表,级数为2,税率是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应交税额为108000×10%-2520=8280元。
应交税额减去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为应补或者应退税额。正数应补,负数应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