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贼亡失的亡是什么意思
遇贼亡失的“亡”是古今异义词,“遗失,丢失”的意思。
李崇断子
李崇为扬州刺史。先是,寿春县人苟泰有子三岁,遇贼亡失,数年不知所在。后见在同县人赵奉伯家,泰以状告。各言己子,并有邻证,郡县不能断。(李)崇曰:“此易知耳。”令二父与儿各在别处。
禁经数旬,然后遣人知之,曰:“君儿遇患,向已暴死,有教解禁,可出奔哀也。”苟泰闻即号,悲不自胜;奉伯咨zī嗟jiē而已,殊无痛意。崇察知之,乃以儿还泰,诘jié奉伯诈状。奉伯乃款引曰:“先亡一子,故妄认之。”
【注释】
为:担任。
先:以前的。
是:这。
亡:丢失,失去。跟亡羊补牢是一个意思。
所:…………地方。
状:情况,情形。
言:说。
郡县:这里指郡县里的官员。
易:容易。
旬:一旬等于十日。
向:以前,不久前。
胜:承受得住。
咨嗟:叹息。
而已:罢了。
殊:特别,很。
诘:问罪,究办。
款引:从实认罪。
妄:胡乱。
本文选自《太平御览》。
宋代一部著名的类书,为北宋李昉等学者编纂,收集了各种书籍的资料汇编在一起,总共上千卷。宋太宗花了一年时间,读完这本书,所以名为《太平御览》。
全书以天、地、人、事、物为序,分成五十五部,可谓包罗古今万象。书中共引用古书一千多种,保存了大量宋以前的文献资料,但其中十之七八已经亡佚,更使本书显得弥足珍贵,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宝贵遗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