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考指标生条件
珠海中考指标生报考条件:
1、对于本市户籍的考生,具体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珠海市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收指标生实施办法(暂行)的消颤通知》(珠教〔2012〕4号)执行。
2、对于随迁子女考生,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参加中考工作意见的通知》(珠府办〔2013〕16号),
满足报考公办普通高中条件要求(见《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工作的通知》(珠教招〔2017〕3号)及《关于做好2017年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市报考普通高中有关工作的补充通知》(珠教招〔2017〕5号))、初一入学期间符合当年积分入学政策规定的入学条件并在同一初中学校连续就读三年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审核后具有指标生资格。
扩展资料:
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将指标生招生计划按考生比例分配到招生范围内各初级中学,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2、名额分配办法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国家级拿拿败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全市或本区考生总数)×某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不含民族班招生计划)的70%;
其中:斗门一中分配到斗门区初中学校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全市8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中分配到的指标生名额;
各初级中学可以分配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指标生名额=(本校报考考生数/本区考生总数)×某所省一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40%。
原则上每所初级中学在每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至少分配有一个指标敏镇生名额。初级中学具有指标生资格考生数少于50人的,分配1个指标生名额。不超过指定比例的指标生名额按向下取整分配完毕后,剩余名额转为统招计划。
3、录取办法
采取分数优先原则,分批次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录取。指标生录取设最低控制分数线,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全市统招线下50分以内;
其中,斗门一中面向斗门区20%招生计划所对应的统招分数线下50分作为该校录取斗门区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省一级普通高中指标生最低分数线控制在该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统招线下30分以内。
4、各初中学校所分配指标生名额没有完成的自动转为相应普通高中统招计划进行录取。录取期间,招生系统将无法完成的剩余指标生名额回收为统招计划,并按回收后的统招计划和实际分配的指标生计划,划定统招分数线和指标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一并完成统招生和指标生的录取工作。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