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三大组成部分都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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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公文的三大组成部分是:
1、版头部分(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红色分隔线);
2、主体部分(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名称及印章、成文日期、附注、附1、件);
3、版记部分(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
扩展资料:
党的机关公文一般由17个部分组成。《条例》第八条规定:“党的机关公文由版头、份号、密级、紧急程度、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印发传达范围、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制版记组成。”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一般由18个部分组成。《办法》第十条规定:“公文一般由秘密等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识、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主题词、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等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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