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纳税所得额是利润总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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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润总额是会计利润,是根据会计准则通过会计核算计算的会计利润;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概念,是计算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利润总额:即会计利润,为税前利润。利润总额是营业收入扣除成本、费用、营业税金及附加后的剩余。公式表式: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期间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 投资收益(-投资损失),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
《企业所得税法》
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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