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客观看待偶像谈恋爱这件事?
我认为没义务。 婚恋属于个人的事情,属于私事,而且艺人谈恋爱并不是一种罪过,粉丝们还是要合理看待艺人恋情的事情。
说真的正常大大方方公开,可能会失去一部分女友粉,但至少比前女友来微博锤掉粉掉的少;可以谈,公开谈,粉丝脱不脱粉都是自愿,但别偷着谈。公开的话,脱粉是心理问题,还是有很大可能回来或者留下。
但是被爆出来又否认,那就是道德问题,脱粉之后绝不会回来。
很多男爱豆粉,心知肚明爱豆在偷偷谈,但是不官宣;就当是露水情缘,正常需求。这种鸵鸟心态,其实也不希望爱豆公开谈。其实我觉得,爱豆也是可以谈恋爱的,只是现在的爱豆在业务能力上不行,才导致只能贩卖男友力角来吸引粉丝巩固粉丝,就像谁会不让周杰伦谈恋爱呢。
爱豆有谈恋爱的权利,粉丝有选择不支持谈恋爱的爱豆的权利;说白了这就是把艺人当“人”和当“商品”的区别,表面上是心疼粉丝,实际就是担心流失商业价值罢了,杨天真的话听听就算了,别过脑。
都可以,但是不能在谈恋爱的时候觉得自己应该享有普通人的权利的同时,又轻轻松松只靠脸和三脚猫功夫就挣着普通人几辈子都挣不到的钱吧;粉丝脱不脱粉也是粉丝的自由,所以我还是觉得看艺人的个人选择,反正我还是觉得艺人是可以谈的,人都有七情六欲,年轻时都有对爱情的向往,但是不要太小就行,未成年就不行了。
每个人都有谈恋爱的自由,但是不要给自己整个大众情人的人设,靠迷惑大家挣钱,你谈恋爱肯定有人接辣眼,你靠真本事赢得大家的喜爱,你谈恋爱结婚生子大家都喜欢,希望你幸福,仅此而已。谈恋爱不管是公开还是不公开都是个人选择,有的人选择公布恋情是觉得无所谓,就传到下个人情感状态,说白点就和告诉别人今天吃啥也没什么区别;同样有的人选择不公开是觉得个人隐私不需要向任何人交代,两者都没错,不过是性格问题行事作风导致的两种不同的选择,最主要的是粉丝本人自己的心态。
小撒说的是对的,但问题是粉丝其实在选择喜欢上某一个偶像艺人的时候,就默认这个艺人已经让渡了恋爱权利。摆出来的艺人已经是时尚商品,只有被粉丝选择的权利而没有选择权。相对的,粉丝选择了艺人之后就让渡了一段时间的智商增值权和钱包优先使用权。这种交换后粉丝获得多巴胺,而艺人获得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