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
青春偶像崇拜利大于弊如下:
利:追星对青少年来说,有其积极的一面,因为追星是青少年的一种社会学习,他们通过对明星的观察、模仿,掌握了许多关于社会、人生方面的知识,开阔视野,活跃了思维,特别是品行高尚的明显。可以成为青少年的好榜样。
弊:少数“追星族”对心中的偶像盲目崇拜,狂热模仿到发疯、发烧、发昏的地步,则会产生不良后果,对其个人和社会都有一定的危害。
有的“追星族”把偶像作为自己的精神依托,整日神情恍惚,生活在一种幻想世界中,导致心理失去平衡;有的“追星族”在公共场合围追堵截明星,以求得明星签名,或拼命拥挤狂呼,从而导致公共秩序混乱,造成人伤物毁。
“追星族”们一味追星迷星,以此寻求欢乐和精神寄托,转移或降低了学习兴趣,上课精神不集中,回家头一件事就是听唱片看电视,不认真学习和完成作业,学习成绩不断下降,甚至出现厌学、弃学,导致学业的荒废。有些学生过分崇拜明星而患了追星“梦幻症”。
她们对港台明星崇拜得入了迷,业余时间一门心思听港台歌曲,吃饭走路也戴着耳机,常听到深夜。看书、作业和其他主体活动都弃之不顾。不久她们满脑子只装着歌星的影子,幻想能与歌星结婚,经常失眠、自烦、头痛、身体不适,心理失去了平衡。
扩展资料
偶像崇拜的实质,似乎是对自我的心理寄托和行为替代载体的迷信,是对信仰着的象征物、对象信仰的极端。只是一种为“我”所用的信仰与理想具体而微的终极,由“我”赋予“他”某些意义,之后按照自我的方式相信并选择效仿。假如融合了批判,偶像的意义在意义机制上就已经被自我摧毁。
偶像最终也会被自身自我摧毁。“偶像崇拜”为一种本能,也是人性自然的扩张,只是当这种本能和扩张因外界的因素而选择了不择手段之后,人性就必被颠覆于纵欲的尘土中。
当偶像崇拜从榜样和楷模,进入到自己这一辈子非要见到不可盲目状态之后,崇拜者的人性中就会滋生出“放纵自己”、“我行我素”、“非如此不可”的欲望来,终至于陷入追逐偶像、逃避现实、失去自我的迷幻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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