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证丢失了怎么办理离婚手续
法律主观:
一、结婚证丢失怎么办离婚手续(一)直接去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只能适用于夫妻双方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需要离婚的情况。夫妻二人可以直接去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其中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用仍在的另一方的那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二)先去原婚姻登记机关开证明,再办理离婚登记这种方法,适用于夫妻二人的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但需要离婚的情况。婚姻登记机关可根据结婚登记档案或当事人提供的结婚登记记录证明等证明材料办理离婚登记。但是当事人应对结婚证丢失情况作出书面说明,并由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三)先去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再登记离婚。除了选择上述两种方法离婚,您也可以选择“先补结婚证再办离婚证”的方式,即双方先到民政部门补办结婚证,然后再办理离婚登记手续。二、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怎么行使离婚损害赔偿请求权是婚姻法赋予无过错方离婚时所享有的权利,其权利主体和义务主体均为法律所特定。基于该条规定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凡是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法院不予支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要求的,法院不予受理。1、请求权人的主体资格。2、被请求权的主体资格。该项损害请求只能向自己的配偶提出,而不能向合法婚姻以外的其他人提起。3、请求权的行使必须以当事人有过错并因此导致离婚的为前提。三、可以获得哪些离婚损害赔偿1、以判决准予离婚为先决条件。即法院必须判决准予离婚才可以适用,否则法院不予受理这个请求。2、单独提起此项请求而不起诉离婚的不予受理。3、无过错方若为原告,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该请求。4、无过错方若为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该请求的,可在离婚后一年内单独提起。5、协议离婚后,可以单独提起诉讼。但协议时明确表示放弃和一年后才提起的除外。6、该请求既包括物质损害赔偿,也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以上先决条件满足的,在计算赔偿数额时,应分为两个方面: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物质赔偿主要是指因过错方的行为给无过错方带来的物质方面的损失,如夫妻间的扶养费,抚养婚生子女费、赡养老人费、供给家庭共同生活费用等,这方面可具体计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