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产品发票的税率问题
这样正常吗? 不是增值税只交付增值的那一部分的税吗?
还有一个问题,买数码产品所谓的开发票开的就是增值税发票吗?没有别的发票?
那我交的税到底是¥2050的17% 还是 ¥2050减去商家的进价 再乘17%?
那就是如果我不开发票,就可以省接近300元? 展开
没错,买价*0.17=增值税,所有购买的东西,都含有增值税。购买相机开的发票就只能是增值税发票,因为税法就是这么规定的。电子产品的增值税税率一般为16%,但具体还要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一、商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税率是17%。开出发票的17%税金和进货发票的税金相抵减后的差额交税,这个差额就是“增值部分交税”的概念,是针对商家说的。
作为消费者购买商品都是含税的价格,没有增值的概念。作为一般纳税人都是通过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发票的,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两种,给开的应该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增值税发票和开具普通发票都是一样的税率。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增值税税率为: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
(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称应税劳务),税率为16%。
扩展资料:
分类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除以下第二项、第三项规定外,税率为16%。
(2)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0%:粮食、食用植物油、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图书、报纸、杂志、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农业产品、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3)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4)纳税人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税率为16%。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纳税义务人
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一切单位、个人以及虽不从事增值税应税行为但有代扣增值税义务的扣缴义务人都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在1994年之前外资企业缴纳工商统一税,并不是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但1993年11月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税发[1993]138号《关于涉外税收实施增值税有关征管问题的通知》后,从1994年1月1日起外资企业也成为增值税的纳税义务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税率
问题补充:那我交的税到底是¥2050的17% 还是 ¥2050减去商家的进价 再乘17%?
增值税发票上有税额的。交的税=2050/1.17*0.17=297.86元。
问题补充:
那就是如果我不开发票,就可以省接近300元?
正规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公司,就是你不开发票,也一样要按17%的增值税计算的。除非你到不正规的公司购买数码相机,有可能可以可以省接近300元。不过那你就等于放弃了三包的权利了或到消费者协会申诉的依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