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总统遭弹劾会怎样
美国总统遭弹劾会导致总统被指控,但弹劾总统并不是罢免总统。
在美国历史上,从未有过总统被弹劾下台的先例。况且,弹劾案提交至参院后,面对的是共和党53对47席位的优势,多方均分析称,弹劾成功“几乎没戏”。美国总统遭弹劾是一个过程的开始,类似于刑事起诉。
美国有两院制的联邦立法机构,包括100名参议院和435名议员组成的国会。弹劾程序从众议院开始,众议院必须以简单多数通过弹劾条款。该程序随后转移到美国参议院。根据先例,参议院对每一项弹劾条款进行审判和投票。罢免总统需要三分之二票数。
据最新民调显示,尽管特朗普弹劾议题近来如电视剧般闹得沸沸扬扬,但公众的看法几乎未遭撼动,反对把特朗普弹劾下台的民意甚至还微幅上升。
扩展资料
美国历史上遭弹劾的总统:
1、1868年,约翰逊因违反《官吏任期法案》遭众院弹劾,但最终在参院以一票之差涉险过关。
2、1974年,尼克松因“水门事件”遭弹劾调查,但他自知针对他的3项弹劾条款,很可能在众院和参院过关,所以选择在众院弹劾投票前主动辞职。
3、1998年,最为人所知的克林顿因桃色新闻被正式弹劾,但最终弹劾案在参院遭否决,克林顿虽颜面扫地,却干满了8年任期。
美国宪法赋予众议院弹劾的权利,由其依据应予弹劾的指控提起诉讼;而参议院则依据弹劾指控条款对官员进行审讯。简言之,众院起检察官的作用,参院则相当于审讯陪审团。严格说,弹劾只是指起诉,被弹劾并不等于被免职;只有经参院审讯定罪后,才能被免职。
弹劾的具体程序是众院司法委员会首先对指控证据材料进行审阅,以确定有否开始正式弹劾调查的依据,如通过决议,即向众院动议开始正式弹劾调查。众院批准启动弹劾程序的议案后,授权司法委员会进行正式弹劾调查。调查结束,司法委员会如通过正式弹劾条款,将提交众院全体投票表决。众院只需简单多数票即可批准弹劾条款。
众院然后派员向参院提交诉讼书。参院则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才能将受弹劾者定罪。如被弹劾的对象是总统,参院的审讯需由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主持。一旦参院裁定总统有罪,总统即被罢免,由副总统取而代之。
美国历史上,国会仅对三位总统进行过弹劾调查,但是没有一个最后被罢免。1868年,由于在南北战争后重建南方问题上的争论,第十七届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受到弹劾,但在参院审判时以一票之差被宣告无罪,未被免职。1974年“水门事件”中,众院司法委员会通过了三项弹劾总统尼克松的条款。在众院对弹劾条款进行表决前,尼克松宣布辞职。1998年,美众议院以克林顿在其绯闻案调查中作伪证和妨碍司法为由提出弹劾动议,参议院参与了克林顿的弹劾审讯,但弹劾动议在参议院未获通过。
美国历史上曾受弹劾调查的总统
第一位受到弹劾调查的总统是美国第20届(第17任)总统安德鲁·约翰逊(1865年至1869年)。约翰逊总统受到弹劾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与国会之间的对立。作为曾是南北战争中唯一在联邦留职并拒绝加入南方联盟的南部参议员,约翰逊就任总统后,在如何重建南方联盟诸州问题的态度上与国会中的激进派差距较大。当时他主张允许南部各州只附带有限改革条件就可重新加入联邦,给予获得自由的奴隶以极少公民权利。不仅如此,约翰逊对规定总统未经参议院同意不得撤换某些联邦官员的任职法案也采取漠视态度,并贸然将激进派的盟友,陆军部长斯坦顿解职。作为回答,1868年2月25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决议案,要求对约翰逊总统进行弹劾,以惩处其违反官吏任职法和阴谋策划反革命武装叛乱等11项罪行。同年3月,在对约翰逊进行缺席弹劾审判后,参议院对弹劾案进行投票表决,结果以一票之差不足定罪所需全部票数的三分之二。约翰逊被宣告无罪。
第二位受到弹劾调查的总统是理查德·尼克松,美国第46届和第47届(第37任)总统(1969年至1974年)。尼克松总统受到弹劾的最主要原因是“水门事件”,即共和党政府在1972年总统竞选活动中非法行为暴露后的政治丑闻。起初尼克松一口咬定他对此事毫不知情,然而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尼克松不仅与此事有关,而且还参与了掩盖这一错误的活动。1974年7月27日至30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投票通过弹劾尼克松的三条罪状,即阻挠司法工作、滥用总统职权和蔑视国会传调录音带的命令。在失去国会最后的支持者后,8月8日尼克松宣布辞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辞职的总统。在众议院和参议院采取弹劾行动前,尼克松的主动辞职使他避免了被弹劾的厄运。
1998年10月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授权司法委员会对克林顿进行正式弹劾调查,从而使克林顿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三位受到弹劾调查的总统。12月19日,美国众议院举行全体会议,经过4轮表决,通过了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提交的第一和第三项弹劾克林顿的条款,分别指控他在其绯闻案中作伪证和妨碍司法。
参考资料: http://www.forex.com.cn/html/2008-06/927470.htm
美国宪法赋予众议院弹劾的权利,由其依据应予弹劾的指控提起诉讼;而参议院则依据弹劾指控条款对官员进行审讯。简言之,众院起检察官的作用,参院则相当于审讯陪审团。严格说,弹劾只是指起诉,被弹劾并不等于被免职;只有经参院审讯定罪后,才能被免职。
弹劾的具体程序是众院司法委员会首先对指控证据材料进行审阅,以确定有否开始正式弹劾调查的依据,如通过决议,即向众院动议开始正式弹劾调查。众院批准启动弹劾程序的议案后,授权司法委员会进行正式弹劾调查。调查结束,司法委员会如通过正式弹劾条款,将提交众院全体投票表决。众院只需简单多数票即可批准弹劾条款。
众院然后派员向参院提交诉讼书。参院则需要三分之二多数票,才能将受弹劾者定罪。如被弹劾的对象是总统,参院的审讯需由最高法院的首席法官主持。一旦参院裁定总统有罪,总统即被罢免,由副总统取而代之。
美国历史上,国会仅对三位总统进行过弹劾调查,但是没有一个最后被罢免。1868年,由于在南北战争后重建南方问题上的争论,第十七届总统安德鲁·约翰逊受到弹劾,但在参院审判时以一票之差被宣告无罪,未被免职。1974年“水门事件”中,众院司法委员会通过了三项弹劾总统尼克松的条款。在众院对弹劾条款进行表决前,尼克松宣布辞职。1998年,美众议院以克林顿在其绯闻案调查中作伪证和妨碍司法为由提出弹劾动议,参议院参与了克林顿的弹劾审讯,但弹劾动议在参议院未获通过。
美国历史上曾受弹劾调查的总统
第一位受到弹劾调查的总统是美国第20届(第17任)总统安德鲁·约翰逊(1865年至1869年)。约翰逊总统受到弹劾的最主要原因在于他与国会之间的对立。作为曾是南北战争中唯一在联邦留职并拒绝加入南方联盟的南部参议员,约翰逊就任总统后,在如何重建南方联盟诸州问题的态度上与国会中的激进派差距较大。当时他主张允许南部各州只附带有限改革条件就可重新加入联邦,给予获得自由的奴隶以极少公民权利。不仅如此,约翰逊对规定总统未经参议院同意不得撤换某些联邦官员的任职法案也采取漠视态度,并贸然将激进派的盟友,陆军部长斯坦顿解职。作为回答,1868年2月25日,美国众议院通过了决议案,要求对约翰逊总统进行弹劾,以惩处其违反官吏任职法和阴谋策划反革命武装叛乱等11项罪行。同年3月,在对约翰逊进行缺席弹劾审判后,参议院对弹劾案进行投票表决,结果以一票之差不足定罪所需全部票数的三分之二。约翰逊被宣告无罪。
第二位受到弹劾调查的总统是理查德·尼克松,美国第46届和第47届(第37任)总统(1969年至1974年)。尼克松总统受到弹劾的最主要原因是“水门事件”,即共和党政府在1972年总统竞选活动中非法行为暴露后的政治丑闻。起初尼克松一口咬定他对此事毫不知情,然而随着调查的不断深入,越来越多的证据证明尼克松不仅与此事有关,而且还参与了掩盖这一错误的活动。1974年7月27日至30日,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投票通过弹劾尼克松的三条罪状,即阻挠司法工作、滥用总统职权和蔑视国会传调录音带的命令。在失去国会最后的支持者后,8月8日尼克松宣布辞职,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辞职的总统。在众议院和参议院采取弹劾行动前,尼克松的主动辞职使他避免了被弹劾的厄运。
1998年10月8日,美国众议院通过决议,授权司法委员会对克林顿进行正式弹劾调查,从而使克林顿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三位受到弹劾调查的总统。12月19日,美国众议院举行全体会议,经过4轮表决,通过了美众议院司法委员会提交的第一和第三项弹劾克林顿的条款,分别指控他在其绯闻案中作伪证和妨碍司法。
在美国,弹劾可在联邦一级或州一级发生。在联邦一级,行政与司法机构的成员均可被弹劾,但弹劾标准不同。在行政机构中,只有被怀疑有“叛国、受贿,或其它针对国家的犯罪行为”的人才能被弹劾。此处叛国与受贿的意思是明确的,但美国宪法并未指明何为“针对国家的犯罪行为”(high crime)。一些评论员据此认为,国会有权自行确定哪些犯罪行为是可导致弹劾的。
在司法机构中,弹劾的范围要宽得多。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法官在“行为良好”时可继续任职,也即国会可以行为不当为由免除法官的职务。
作为“美国的文官”(civil officers of the United States),国会的成员可被参议院弹劾或被众议院解职(这发生过一次,是针对参议员William Blount的)。在当代,开除(expulsion)成为处理行为不当的国会成员的主要方式(尽管这仍然很少发生),因为一个议院可以独立决定开除自己的某个成员,不像弹劾需要牵涉到另一个议院。
众议院必须以简单多数通过弹劾条款(articles of impeachment)(所有50个州的立法机构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的市立法委员会(city council)也可以针对同级行政机构通过弹劾条款)。弹劾条款中包含了正式的指控内容,一旦通过,就称被告“正被弹劾”(impeached)。
随后,由参议院对被告进行审判。如果弹劾案是针对总统的,则审判由首席大法官主持,否则则由副总统(以参议院主席的身份)或参议院临时主席来主持(这可能也包括对副总统自身的弹劾案,但一般法律中并不允许由同一个人来担任法官和被告)。
如出席的参议员中有三分之二的多数认定被告有罪,则判定其有罪。如果被告正在任职,则被判有罪后即自动被解职。在判定有罪之后,参议院可以投票决定是否还禁止被告今后再次担任联邦职位(包括选举及任命的职位)。被参议院判罪的被告仍有可能遭到刑事审判。弹劾在被告离职后仍可进行,目的是剥夺其今后重新任职的权利或某些在任职时获得的待遇(例如退休金)。如果出席的参议员中认定被告有罪的票数不足三分之二,则认定被告无罪,对其不作处罚。
国会一般将弹劾作为仅在极端情况下行使的一种特殊权力。自从1789年以来,众议院仅启动过62次弹劾程序(最近的一次是针对比尔·克林顿的),遭到过弹劾指控的联邦官员仅有以下16名
副法官(Associate Justice)Samuel Chase,他在1804年被弹劾。
总统比尔·克林顿于1998年12月19日被众议院弹劾,指控其对大陪审团作伪证(以228-206票通过)及妨碍司法公正(以221-212票通过)。另两项弹劾指控未能通过,包括在Jones案中的另一项伪证指控(以205-229票被否决)和一项滥用职权的指控(以148-285票被否决)。参议院认定其无罪。
总统安德鲁·詹森于1868年被弹劾。在参议院的投票中,他以一票之差被宣告无罪。
一名内阁官员
一名参议员
另外11名联邦法官
在司法机构中,弹劾的范围要宽得多。美国宪法第三条规定法官在“行为良好”时可继续任职,也即国会可以行为不当为由免除法官的职务。
作为“美国的文官”(civil officers of the United States),国会的成员可被参议院弹劾或被众议院解职(这发生过一次,是针对参议员William Blount的)。在当代,开除(expulsion)成为处理行为不当的国会成员的主要方式(尽管这仍然很少发生),因为一个议院可以独立决定开除自己的某个成员,不像弹劾需要牵涉到另一个议院。
众议院必须以简单多数通过弹劾条款(articles of impeachment)(所有50个州的立法机构以及哥伦比亚特区的市立法委员会(city council)也可以针对同级行政机构通过弹劾条款)。弹劾条款中包含了正式的指控内容,一旦通过,就称被告“正被弹劾”(impeached)。
随后,由参议院对被告进行审判。如果弹劾案是针对总统的,则审判由首席大法官主持,否则则由副总统(以参议院主席的身份)或参议院临时主席来主持(这可能也包括对副总统自身的弹劾案,但一般法律中并不允许由同一个人来担任法官和被告)。
如出席的参议员中有三分之二的多数认定被告有罪,则判定其有罪。如果被告正在任职,则被判有罪后即自动被解职。在判定有罪之后,参议院可以投票决定是否还禁止被告今后再次担任联邦职位(包括选举及任命的职位)。被参议院判罪的被告仍有可能遭到刑事审判。弹劾在被告离职后仍可进行,目的是剥夺其今后重新任职的权利或某些在任职时获得的待遇(例如退休金)。如果出席的参议员中认定被告有罪的票数不足三分之二,则认定被告无罪,对其不作处罚。
国会一般将弹劾作为仅在极端情况下行使的一种特殊权力。自从1789年以来,众议院仅启动过62次弹劾程序(最近的一次是针对比尔·克林顿的),遭到过弹劾指控的联邦官员仅有以下16名
副法官(Associate Justice)Samuel Chase,他在1804年被弹劾。
总统比尔·克林顿于1998年12月19日被众议院弹劾,指控其对大陪审团作伪证(以228-206票通过)及妨碍司法公正(以221-212票通过)。另两项弹劾指控未能通过,包括在Jones案中的另一项伪证指控(以205-229票被否决)和一项滥用职权的指控(以148-285票被否决)。参议院认定其无罪。
总统安德鲁·詹森于1868年被弹劾。在参议院的投票中,他以一票之差被宣告无罪。
一名内阁官员
一名参议员
另外11名联邦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