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再婚 家庭双方子女遗产问题
我有一朋友,父母是再婚,婚后有一住房,1991年某月结婚至今。男方:婚前有2女1子,大女儿已结婚,2女儿和儿子都已参加工作女方:婚前有2子,由于第一次婚姻失败,小儿子年纪...
我有一朋友,父母是再婚,婚后有一住房,1991年某月结婚至今。
男方:婚前有2女1子,大女儿已结婚,2女儿和儿子都已参加工作
女方:婚前有2子,由于第一次婚姻失败,小儿子年纪小,法院判其小儿子跟随母亲,并的住房一套,作为小儿子的抚养费
双方婚后,由于男方单位集资建房,女方就将其作为小儿子抚养费的住房卖掉25000,以凑集男方单位集资建房的款项,并已交付。
特别说明一下,此房当时值55000,由于只交付了25000,剩余款项后来以贷款方式偿还的,贷款时间为十年,贷款由男方每月工资扣除。
婚后男方小儿子和女方小儿子一直跟随居住至今。
另女方大儿子为其家作有一定贡献,空调,电视,冰箱,家具都是其女方大儿子购买。
问题一:
现在男方已过世,男方子女要求其分割财产。依照其法律的话,现在房子是不是该属于女方所有???
问题二:假如女方过世以后,此房应该如何分配? 展开
男方:婚前有2女1子,大女儿已结婚,2女儿和儿子都已参加工作
女方:婚前有2子,由于第一次婚姻失败,小儿子年纪小,法院判其小儿子跟随母亲,并的住房一套,作为小儿子的抚养费
双方婚后,由于男方单位集资建房,女方就将其作为小儿子抚养费的住房卖掉25000,以凑集男方单位集资建房的款项,并已交付。
特别说明一下,此房当时值55000,由于只交付了25000,剩余款项后来以贷款方式偿还的,贷款时间为十年,贷款由男方每月工资扣除。
婚后男方小儿子和女方小儿子一直跟随居住至今。
另女方大儿子为其家作有一定贡献,空调,电视,冰箱,家具都是其女方大儿子购买。
问题一:
现在男方已过世,男方子女要求其分割财产。依照其法律的话,现在房子是不是该属于女方所有???
问题二:假如女方过世以后,此房应该如何分配? 展开
4个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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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虽然女方用自己的婚前财产支付了购买现在住房的房款,但该房产是在他们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还是属于他们夫妻共同财产,而不是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在男方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中男方所有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女方过世后,如果有遗嘱,她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 没有遗嘱,同样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在男方去世没有留下遗嘱的情况下,该房产中男方所有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2、女方过世后,如果有遗嘱,她的房产份额按照遗嘱继承,如果 没有遗嘱,同样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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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女方在世
因法律婚姻有效,现无离婚等因素,所以此财产属女方财产,子女无权分割
女方过世后
如无留下遗嘱之类,财产平均分割给4个孩子(男方的前离婚儿女归属法院判决你没有写,我只能做一部分想法,男方二女一男,女方一男)如有放弃者财产属其他子女所共有,如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
因法律婚姻有效,现无离婚等因素,所以此财产属女方财产,子女无权分割
女方过世后
如无留下遗嘱之类,财产平均分割给4个孩子(男方的前离婚儿女归属法院判决你没有写,我只能做一部分想法,男方二女一男,女方一男)如有放弃者财产属其他子女所共有,如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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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男方遗产分割。首先要确定继承人人数,女方婚前的2子作为男方的继子女,如与男方有抚养关系的话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这样,继承人为女方和5个子女。然后确定遗产数额。简单的说,男女双方的全部财产的一半为男方的遗产,再分成6份,每个继承人可得一份。
2.房屋归属。按照你的说法,该房屋是以女方的婚前财产为首付,以婚后的共同财产还贷购买的。故该房屋男方所占份额应为还贷部分的二分之一。另外,女方去世后,继承人应该为女方的2子和男方3个子女中与女方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另女方大儿子为其家作有一定贡献,空调,电视,冰箱,家具都是其女方大儿子购买。”应视为对父母的赠与,与财产分割基本无关
2.房屋归属。按照你的说法,该房屋是以女方的婚前财产为首付,以婚后的共同财产还贷购买的。故该房屋男方所占份额应为还贷部分的二分之一。另外,女方去世后,继承人应该为女方的2子和男方3个子女中与女方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3.“另女方大儿子为其家作有一定贡献,空调,电视,冰箱,家具都是其女方大儿子购买。”应视为对父母的赠与,与财产分割基本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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