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劳动法如何保护 与公司未签合同 现在无故解聘我的权益?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本人与2008年9月进入一家旅行社工作至2009年7月,因与公司原副总个人矛盾,但并未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其解雇,我问过老总意见也是同样意见。当时我加入公司时未签订劳动合... 本人与2008年9月进入一家旅行社工作至2009年7月,因与公司原副总个人矛盾,但并未违反公司相关规定,被其解雇,我问过老总意见也是同样意见。当时我加入公司时未签订劳动合同,三金保险都没有,之前也曾经提及此事,但公司一直不了了之。7月13日我被副总告知我被辞退,现在我想知道我应该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应该如何计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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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72e4de6d2f
高粉答主

2009-07-23 · 繁杂信息太多,你要学会辨别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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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胡律师:

你可以按以下举证证据证实你们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要求以下:

1、工作10个月折算成1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补齐你的社保;

3、未提前1个月通知的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4、未签劳动合同第二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赔偿。

关于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

(一)工资支付凭证(如果是通过银行卡,可以作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你只要举出上述的第一项、第二项或是第五项其中一个,就可以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初步证据,剩下的就需要根据上面的规定由用人单位举证,如果单位举证不能的话,就会支持劳动关系存在。
示枫0ho7199
2009-07-2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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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 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实施条例,将得到08年9月至09年7月,总共11个月再减去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再获得10个月的工资。这个作为赔偿金。
另外就是无故(没有合法依据辞退)辞退您,还要支付作为双倍补偿金的经济赔偿金。也就是再给您支付2个月工资(因为您工作不满一年)。
最后也就是您至少可以要求支付11个月工资的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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