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法》关于教师尊重学生平等受教育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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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德居士
2009-07-27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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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十九条:教师在教育教学中应当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充分发展。
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增肥加gcd1639
推荐于2018-04-21 · 超过24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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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义务教育法》规定: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 ,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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