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不经当事人允许拍摄违法吗
看地方电台有些记者采访第三者,家庭矛盾之类的,看画面也不像是正式的,倒像是隐蔽拍摄,这种采访或者拍摄没有当事人的同意就进行,并且在电视台播放是不是侵犯隐私权?如果当事人提...
看地方电台有些记者采访第三者,家庭矛盾之类的,看画面也不像是正式的,倒像是隐蔽拍摄,这种采访或者拍摄没有当事人的同意就进行,并且在电视台播放是不是侵犯隐私权?
如果当事人提出不允许在拍了记者还是继续拍摄是不是可以告记者?或者播放的电台?
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吗?那老百姓人家不想大家知道的一些家务事这样曝光不好吧 展开
如果当事人提出不允许在拍了记者还是继续拍摄是不是可以告记者?或者播放的电台?
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吗?那老百姓人家不想大家知道的一些家务事这样曝光不好吧 展开
积特知识产权
2023-07-13 广告
2023-07-13 广告
未经当事人同意,记者不能随便拍摄。当事人要求记者删掉可能出现在即的镜头的要求,从个人道德方面来说是合理的。但是要注意方式方法和原因阐述。工作方面看,拍摄仅是为自己的报道服务,因此拍摄的余地可大可小。余地大的时候,当事人要求删除,大不了重拍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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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不涉及当事人的隐私权,记者拍摄不违法,记者有新闻报道的权力,只要没有损害其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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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工作需要的,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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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认为记者播放时事新闻是可以的,但是应对相关人的面貌打马塞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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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法律层面上,没有所谓采访权的保障,对采访权主要是由宪法的公众知情权延伸而来(因为是宪法引申出的,级别太高,因此难有实际意义),然后有一个部门规章,新闻出版总署的《关于保障新闻采编人员合法采访权利的通知》(级别又太低,不能和法律比)。
而公民的隐私权是有具体法律保护的,就是民法,在司法实践中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因此,个人认为,记者没有经过当事人允许,擅自宣传当事人信息,是违法行为,属于侵害公民隐私权;因为电视台是有广告营业收入,所以也侵害了肖像权等权利。
.隐性采访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因为有一个大前提,就是采访权没有法律的保障,因此可以说,记者偷拍偷录和色狼的偷拍偷录在法律上没有区别(仅仅是因为记者有所谓的社会公益,因此免于处罚)
而公民的隐私权是有具体法律保护的,就是民法,在司法实践中有具体的操作办法。因此,个人认为,记者没有经过当事人允许,擅自宣传当事人信息,是违法行为,属于侵害公民隐私权;因为电视台是有广告营业收入,所以也侵害了肖像权等权利。
.隐性采访在法律上也站不住脚,因为有一个大前提,就是采访权没有法律的保障,因此可以说,记者偷拍偷录和色狼的偷拍偷录在法律上没有区别(仅仅是因为记者有所谓的社会公益,因此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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