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期梅毒能治好吗?我还有得救吗?

根据我自己的症状,我很可能已经患上了梅毒三期,一直以来都没注意,我很后悔,但也许太迟了,幸好我没交过女朋友,没害到别人。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提出此问题,希望能得到热心人士的... 根据我自己的症状,我很可能已经患上了梅毒三期,一直以来都没注意,我很后悔,但也许太迟了,幸好我没交过女朋友,没害到别人。我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提出此问题,希望能得到热心人士的衷心回复,告诉我,我还有得救吗? 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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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1. 治疗原则 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 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 治疗主选方案 2.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参考如下方案: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分两侧臀部肌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十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头孢类药物,如头孢三嗪等以及新一代四环素类或大环内酯类药物, 如阿奇霉素等抗梅作用明显,也可选用或加用。 2.2 晚期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20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3 神经梅毒(Neurosyphilis):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1200~2400万u/天 静点(200~400万u/每4小时) 连续10 ~14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120万u/天 肌注 4次/天 连续14天 加服丙黄舒(probenecid)500mg 2~4次/天 上述疗程后,继续用苄星青酶素 240万u, 1/周 肌注 1~2周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200mg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4 心血管梅毒: 须住院治疗,纠正心功能代偿后应用抗梅药物,特应小心J-HR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首日10万u 1次/日 次日10万u 2次/日 第三日20万u 2次/日 第四日起改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天 肌注 15天/疗程 停2周 再加1个疗程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5 孕妇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青霉素类治疗同非孕妇患者; 青霉素过敏者早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用红霉素 500mg,4次/天,连续15天;晚期梅毒( 晚期潜伏梅毒、晚期良性梅毒、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等),红霉素 500mg/次,4次/天,连续 30天。 2.6 先天性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 早期先天性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 5万u/kg/天 分2次肌注或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晚期梅毒(大于2岁)-- 普鲁卡因青霉素G 20万u/kg/天 分2次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 7.5~12.5mg/kg/天 分4次口服 连续30天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六)孕妇的梅毒治疗事项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 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梅毒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梅毒试验以及FTAABS或TPHA试验,其中的任何一种结果为阳性都需要选用淋梅清等药物继续进行驱梅治疗。 如果梅毒孕妇在妊娠3个月检查结果依然为阴性,则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完全治疗梅毒了。 2、健康孕妇妊娠期感染梅毒的治疗事项 健康的孕妇如果在妊娠期内感染梅毒,这时的血清检查结果可能是阴性的,在妊娠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 (七)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1、梅毒治疗首次用药后,45分钟至6小时内,可能出现梅毒症状加剧的情况,如皮疹增多,发热等,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属于正常现象。注意梅毒治疗首选反案还是第一种,即用苄星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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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疗1. 治疗原则 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 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晚期梅毒治疗可消除组织内炎症,但已破坏的组织不会自然修复,为后遗症。 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普鲁卡因青霉素、苄星青霉素等为首选药物。 对青霉素过敏者可选四环素、 红霉素等。 部分病人青霉素治疗之初可能发生吉海反应 (Jarish-Herxheimer Reaction,J-HR),可由小剂量开始加以防止。 梅毒治疗后第一年内应每3月复查血清一次,以后每6个月一次,共3年,末次复查包括检查脑脊液。神经梅毒和心血管梅毒应随访终身。 2. 治疗主选方案 2.1 早期梅毒: 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参考如下方案: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分两侧臀部肌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十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15~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15天 头孢类药物,如头孢三嗪等以及新一代四环素类或大环内酯类药物, 如阿奇霉素等抗梅作用明显,也可选用或加用。 2.2 晚期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 苄星青霉素G 240万u/次 1次/周 3周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120万u/天 肌注 连续20天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100mg/次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3 神经梅毒(Neurosyphilis):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1200~2400万u/天 静点(200~400万u/每4小时) 连续10 ~14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120万u/天 肌注 4次/天 连续14天 加服丙黄舒(probenecid)500mg 2~4次/天 上述疗程后,继续用苄星青酶素 240万u, 1/周 肌注 1~2周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或 强力霉素 200mg 2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4 心血管梅毒: 须住院治疗,纠正心功能代偿后应用抗梅药物,特应小心J-HR 非青霉素过敏者-- 水剂青霉素G 首日10万u 1次/日 次日10万u 2次/日 第三日20万u 2次/日 第四日起改用普鲁卡因青霉素G 普鲁卡因青霉素G 80万U/天 肌注 15天/疗程 停2周 再加1个疗程 青霉素过敏者-- 四环素 500mg/次 4次/天 口服 连续30天 2.5 孕妇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青霉素类治疗同非孕妇患者; 青霉素过敏者早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用红霉素 500mg,4次/天,连续15天;晚期梅毒( 晚期潜伏梅毒、晚期良性梅毒、神经梅毒、心血管梅毒等),红霉素 500mg/次,4次/天,连续 30天。 2.6 先天性梅毒: 非青霉素过敏者-- 早期先天性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水剂青霉素G 5万u/kg/天 分2次肌注或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或 普鲁卡因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 5万u/kg/天 肌注 连续10天 晚期梅毒(大于2岁)-- 普鲁卡因青霉素G 20万u/kg/天 分2次静脉点滴 连续10天 青霉素过敏者-- 红霉素 7.5~12.5mg/kg/天 分4次口服 连续30天 梅毒的治疗现在主要以西药为主,自从青霉素用于治疗梅毒有奇效之后,中药基本不在作为主要医疗手段,只是起辅助作用,那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西药治疗不同阶段梅毒的方法: (一)早期梅毒(包括一期、二期梅毒及早期潜伏梅毒) 1、青霉素疗法 (1)苄星青霉素G(长效西林)240万u,分两侧臀部肌注,每周1次,共2~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15天,总量800万u~1200万u。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15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15天。 (二)晚期梅毒(包括三期皮肤、粘膜、骨骼梅毒、晚期潜伏梅毒)及二期复发梅毒。 1、青霉素 (1)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共3次。 (2)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20天。 2、对青霉素过敏者 (1)盐酸四环素500mg,4次/日,口服,连服30天。 (2)强力霉素100mg,2次/日,连服30天。 (三)心血管梅毒 应住院治疗,如有心衰,首先治疗心衰,待心功能代偿时,从小剂量开始注射青霉素,如水剂青霉素G,首日10万u,1次/日,肌注。第二日10万u,2次/日,肌注,第三日20万u,2次/日,肌注。自第4日起按如下方案治疗(为避免吉海氏反应,可在青霉素注射前一天口服强的松20mg/次,1次/日,连续3天)。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u/日,肌注,连续15天为一疗程,共两疗程,疗程间休药2周。 2、四环素500mg,4次/日,连服30天。 (四)神经梅毒 应住院治疗,为避免治疗中产生吉海氏反应,在注射青霉素前一天口服强的松,每次20mg,1次/日,连续3天。 1、水剂青霉素G,每天1200万u,静脉点滴(每4小时200万u),连续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天120万u,肌肉注射,同时口服丙磺舒每次0.5g,4次/日,共10~14天。必要时再用苄星青霉素G,240万u,1次/周,肌注,连续3周。 (五)妊娠梅毒 1、普鲁卡因青霉素G,80万u/日,肌注,连续10天。妊娠初3个月内,注射一疗程,妊娠末3个月注射一疗程。 2、对青霉素过敏者,用红霉素治疗,每次500mg,4次/日,早期悔毒连服15天,二期复发及晚期梅毒连服30天。妊娠初3个月与妊娠末3个月各进行一个疗程(禁用四环素)。但其所生婴儿应用青霉素补治。 (六)胎传梅毒(先天梅毒) 1、早期先天梅毒(2岁以内)脑脊液异常者: (1)水剂青霉素G,5万u/kg体重,每日分2次静脉点滴,共10~14天。 (2)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14天。 脑脊液正常者: 苄星青霉素G,5万u/kg体重,一次注射(分两侧臀肌)。如无条件检查脑脊液者,可按脑脊液异常者治疗。 2、晚期先天梅毒(2岁以上) 普鲁卡因青霉素G,每日5万u/kg体重,肌注,连续10天为一疗程(不超过成人剂量)。 8岁以下儿童禁用四环素。 先天梅毒对青霉素过敏者可用红霉素治疗,每日7.5~12.5mg/kg体重,分4次服,连服30天。 梅毒治疗应该注意,梅毒诊断必须明确,治疗越早效果越好,剂量必须足够,疗程必须规则,治疗后要追踪观察。应对传染源及性侣或性接触者同时进行检查和梅毒治疗治疗。 (六)孕妇的梅毒治疗事项 1、有梅毒病史的已婚妇女在孕前一定进行全面梅毒检查 有过不洁性生活或者曾感染过梅毒的女性在打算怀孕前,最好去正规医院做全面梅毒检测,对于那些梅毒治疗完成、梅毒症状不明显的已婚女性也要在确定梅毒完全治愈后,才能怀孕。 梅毒检测的项目应包括梅毒血清筛查试验(如VSR或RPR试验)、梅毒试验以及FTAABS或TPHA试验,其中的任何一种结果为阳性都需要选用淋梅清等药物继续进行驱梅治疗。 如果梅毒孕妇在妊娠3个月检查结果依然为阴性,则需再治疗一次;如果妊娠末3个月血清学试验为阳性,则更需要完全治疗梅毒了。 2、健康孕妇妊娠期感染梅毒的治疗事项 健康的孕妇如果在妊娠期内感染梅毒,这时的血清检查结果可能是阴性的,在妊娠末3个月一定要及时给予驱梅治疗。 (七)梅毒治疗中的吉海反应 1、梅毒治疗首次用药后,45分钟至6小时内,可能出现梅毒症状加剧的情况,如皮疹增多,发热等,属吉海反应,症状多会在24小时内缓解。属于正常现象。注意梅毒治疗首选反案还是第一种,即用苄星青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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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度网友da04f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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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期梅毒发生时间晚(感染后2-15年),病程长,如不治疗,可长达10-20-30年,甚至终生;症状复杂,可累及任何组织器官,包括皮肤、粘膜、骨、关节以及各内脏,较易侵犯神经系统,易与其它疾病混淆,诊断困难,治疗上相对来说也是比较困难的,感染梅毒螺旋体之后,TPPA可终身阳性,RPR可为阴性或者即使阳性,滴度较低,抗梅治疗后1年左右TPPA可转阴或者终身阳性.梅毒是否彻底治愈主要是看RPR,治疗原则 强调诊断,早治疗,疗程规则,剂量足够,疗后定期临床和实验室随访,性伙伴同查同治。早期梅毒经彻底治疗可全愈并去除传染性,多数正规治疗的病人,6个月后USR、RPR或VDRL试验转成阴性或滴度显著降低, 如抗体滴度再升高,应是血清性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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