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房屋应注意哪些
2020-10-02 · 百度认证:北京焦点互动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官方账号,财经领域创作...
1、 在各大房屋出租网站上发布需要出租的房屋信息,最好配上几张颜值比较高的室内照片,这时就会有各路中介联系你咨询房屋情况,后期这些中介就会将您的房屋推荐给他们手里的客户。(由于租房网站的设置,现在求租者很难直接看到出租者发布的信息,所以还是靠中介比较速度)
2、 如果出租房源离您较远,您可选择把出租房钥匙放到一家离您较近的靠谱中介,并交代好其余中介也可以随时过来拿钥匙带人看房。
3、 和上一个租客交接完毕之后,要对出租房屋进行必要的整理和修饰。务必使房屋整洁、美观。使得租户看房后有租住的欲望。
二、房屋租赁合同要怎么签订
1、对房客的有关信息,如身份证、工作单位等情况做个相应了解,排除掉一些不靠谱或不合眼缘房客。
2、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或协议中必须明确以下内容:房屋位置、面积大小、每月租金、付款方式、每月何时付款、房屋租赁押金;租赁房屋内的家具、设施明细表、损坏责任及如何赔偿;各种费用的承担,如物业管理、治安清洁、有线电视费用等等。值得注意的是合同中一定要注明房客未租满约定期限如何处理。另外最好约定一下提前多久缴纳房租。小编就是由于这点约定不明确没有及时收租导致房客欠租不辞而别的事件发生了。
3、可以在租赁合同上备注一下出租房屋剩余的电和天然气数量,房客退租时可以作为参考。
三、房屋出租后的注意事项
1、要经常和房客保持联系,可间隔一段时间到租赁房屋内看看,以了解房屋的居住情况,也可对房屋内设施的使用有所了解。
2、要经常和物业保持联系,经常性了解出租房屋物业费、水费及电梯费等费用的缴纳情况,如果有跨季度大量欠费情况请物业一定要告知,防止出现租客欠费不辞而别事件发生。
其余要注意的情况
1、 冬季租房市场冷淡、房子如果未能租出除了有空置费有些小区还需要交纳暖气费,所以大家房屋租赁到期时间尽量避开冬季。
2、 如果是房东亲自带陌生人看房,孤身一人的情况下大家要注意人身安全。
3、 如果房客将房屋状况保持良好、各项费用能按时交清,退租时房东应该积极的退还租客押金。因为租客也会有房东详细的个人信息,所以房屋租赁还是要以和为贵。
一、验证核实承租人的身份及经济能力。
房东在出租房屋时要核查承租人身份的真实性及租用物业为何种用途,了解承租人的基本生活来源,是否有固定工作等,以免对方交不起房租时发生租赁纠纷。同时,对于外地租客,房东可查看其暂住证并应留有租客的身份证复印件,确保利益不受损失。 二、预留一定数额房租抵押金以免利益受损。
房屋业主在租房时一定要房客交纳一定数额的抵押金,以避免房客拖欠房租及水、电、煤气、电话等费用。同时还可避免房客在租住期间内损坏屋内家具、家电等设施或者干脆卷东西逃跑的情况发生。 三、屋内预留配置验查仔细免除后患。
通常情况下在出租房屋时,房屋业主会将屋内家电、家具等设施留给租客使用。因此对于年代相对较久远的老房子而言,业主在出租房屋前更应该将屋内预留给租客的物品、设施等检查清楚,适当维修,以免在日后承租房屋中发生危险。
四、租赁合同细节条款签仔细。
房屋业主在签署租赁合约时要约定清楚与租客的租赁期限、租金金额、支付方式以及逾期交租责任,有无权转租、分租等细节,以免房屋业主与租客在日后租赁期间因合同细节条款不明而带来矛盾,引发不必要的争执与纠纷。
相关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42号 《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二十七条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征得出租人同意,可以将承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出租人可以从转租中获得收益。
第二十八条房屋转租,应当订立转租合同。转租合同必须经原出租人书面同意,并按照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转租合同的终止日期不得超过原租赁合同规定的终止日期,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协商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条转租合同生效后,转租人享有并承担转租合同规定的出租人的权利和义务,并且应当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的承租人的义务,但出租人与转租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十一条转租期间,原租赁合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转租合同也随之相应的变更、解除或者终止。
租房需要注意:1、预留时间找房;2、中介房东是否靠谱;3、检查电器、家具;4、租房合同要详细注定相关事项。
嫌弃房子各种不好,又不愿意退租的租客: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的法律后果】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妥善保管租赁物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房租到期不交,每次都要催租!!
有些“奇葩”租客,每一次到该交房租的时候就是各种借口,忙,忘了......一直拖着不交。
遇到这种情况,房东是可以要求租客在合理期限内交付的,租客逾期不支付,房东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
第七百二十二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退租不要押金要家具!
还有一种特别“另类”的租客,合同到期,不提续租,也不要自己的押金,在房东不知情的情况下,直接偷走房子里的家具跑路。
但是跑得掉吗?租客偷卖出租屋家具,是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包括返还原物,已经变卖的,返还变卖所得,赔偿损失等。若情节严重符合刑法规定的,也会构成刑事犯罪。
租赁期间内,租客偷卖出租屋家具,属于侵占罪。从法律上来说,在租赁合同有效期内,租客是合法占有出租屋内所有物品,但租客以非法目的将出租房内所有物品据为己有,拒不返还,则构成侵占罪。
租赁期间外,租客偷卖出租屋家具,属于盗窃罪。租赁期满后,或者尚未正式租赁前,租客对出租屋内所有物品不具有占有权,擅自偷卖他人家具家电当然属于盗窃。而要定盗窃罪,还要看盗窃数额是否符合立案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