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考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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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考试范围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9月20日—21日进行,考点设在部分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另行公告。
(1)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9月21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的小数点位数保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更多安徽政法干警招考信息,请关注:安徽人事考试网http://ah.offcn.com/?wt.mc_id=bd13259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1.笔试科目。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考试;报考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考试。考试范围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于9月20日—21日进行,考点设在部分设区的市政府所在地。具体考点另行公告。
(1)专科教育试点班:
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上午9:00—11:30 《文化综合》
(2)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
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上午9:00—11:30 《民法学》
(3)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
9月20日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9月20日下午14:00—16:30 《申论》
9月21日上午9:00—12:00 《专业综合Ⅰ》
9月21日下午14:00—17:00 《专业综合Ⅱ》
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由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教育入学考试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3.笔试成绩。笔试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总成绩=(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公务员录用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教育考试笔试各科目试卷满分之和)×50。笔试成绩的小数点位数保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和大学生退役士兵不再实行加分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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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安徽政法干警考试内容:笔试包括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和教育入学考试。公务员录用公共科目考试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两科。教育入学考试按试点班层次确定,即报考专科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文化综合》(历史、地理、政治)的考试;报考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试点班和第二学士学位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民法学》的考试;报考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试点班的考生参加《专业综合Ⅰ》(刑法学、民法学)、《专业综合Ⅱ》(法理学、中国宪法学、中国法制史)的考试。考试范围以公务员主管部门和教育部门分别制定的《考试大纲》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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