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著读后感3篇,要800字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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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卓哥哥E0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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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月我读了莎士比亚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莎士比亚小的时候十分热爱学习,正好有一次有人请他们一家看戏,虽然莎士比亚当时很小,看不懂里面讲的是什么,可是莎士比亚十分羡慕那些站在舞台上蹦来蹦去的人,再会家的路上,莎士比亚说;"我长大了也要像他们一样.''"什么?''爸爸十分惊讶的说,他的爸爸说;"你真的想像他们一样?''"是''莎士比亚坚决的说.爸爸说;"我绝对不会让你像他们一样的''爸爸大哄到, 七岁时,莎士比亚要上文法学校了,他觉得文法老师太厉害了,还有一次要提出不上学了,当他们的领导死后,他们一家没了靠山,于是,莎士比亚从此呆在家里,有时还在打工赚钱养家,迫不得以莎士比亚外出打工赚钱,起先跟着一个小的戏团,收入十分低,于是,找了好长时间才找到一个大一点的剧团,莎士比亚先是在那里干杂工,干的很好,慢慢的升到了主演员,最后又当上了编戏的,编了好几首戏,就这样一直坚持到老了. 我们应该学莎士比亚坚持的精神,我以前就不这样,这是一个发生在我身边的一个很小的故事,有一天,妈妈叫我去市场买菜,因为我当时小,菜市场有离我家很远,我走到半截,就感觉累,就又跑回了家,回家后,妈妈说了我一顿到最后还是妈妈自己去买黄瓜,我在家里看电视了. 2.莎士比亚悲剧读后感 四大悲剧《哈姆雷特》、《 奥赛罗 》、《 李尔王 》、《麦克白》和悲剧《雅典的泰门》标志着作者对时代、人生的深入思考,着力塑造了这样一些新时代的悲剧主人公:他们从中世纪的禁锢和蒙昧中醒来,在近代黎明照耀下,雄心勃勃地想要发展或完善自己,但又不能克服时代和自身的局限,终于在同环境和内心敌对势力的力量悬殊斗争中,遭到不可避免的失败和牺牲。哈姆雷特为报父仇而发现“整个时代脱榫”了,决定担起“重整乾坤”的责任,结果是空怀大志,无力回天。奥赛罗正直淳朴,相信人而又嫉恶如仇,在奸人摆布下杀妻自戕,为追求至善至美反遭恶报。李尔王在权势给他带来的尊荣 、自豪 、 自信中迷失本性 ,丧失理智,幻想以让权分国来证明自己不当国王而做一个普通人,也能同样或更加伟大,因而经受了一番痛苦的磨难。麦克白本是有功的英雄,性格中有善和美的一面,只因王位的诱惑和野心的驱使,沦为“从血腥到血腥”、懊悔无及的罪人。这些人物的悲剧,深刻地揭示了在资本原始积累时期已开始出现的种种社会罪恶和资产阶级的利己主义,表现了人文主义理想与残酷现实之间矛盾的不可调和,具有高度的概括意义。 由于这一时期剧作思想深度和现实主义深度的增强,使《特洛伊罗斯与克瑞西达》、《终成眷属》和《一报还一报》等“喜剧”也显露出阴暗的一面,笼罩着背信弃义、尔虞我诈的罪恶阴影,因而被称为“问题剧”或“阴暗的喜剧”。 3.《仲夏夜之梦》是莎剧中最常被搬演改编也是最受欢迎的喜剧之一,有不少人都还是透过《仲夏夜之梦》开始接触到莎翁作品。近几十年来,此剧因为含有梦的成分,因此受到不少心理分析大师的青睐。又因内容提及父亲意图掌握女儿,仙王意欲控制仙后,因此也有人引用女性主义来探讨此剧。 本剧叙述雅典城内的一对恋人荷米雅和莱桑德,荷米雅的父亲反对他们在一起,他要求公爵下令,若荷米雅不肯嫁给德米崔斯,就要判她死罪。荷米雅深爱莱桑德,又因德米崔斯曾对挚友海莲娜示爱,所以不愿依从父命。荷米雅和莱桑德决定逃出雅典,而热爱荷米雅的德米崔斯和迷恋德米崔斯的海莲娜,亦跟随这对恋人逃进森林。 林子里的仙王欧伯龙为帮助海莲娜赢取德米崔斯的爱,就命令帕克趁德米崔斯睡著时,把神奇的情水滴在他的眼脸上,待他醒来,就会爱上睁眼后第一个看到的人。未料阴错阳差,帕克搞错对象,把情水滴在莱桑德的眼上,使莱桑德爱上海莲娜。欧伯龙得知后,赶紧把情水滴在德米崔斯的眼里,让他也爱上海莲娜,然后再把解药倒进莱桑德的眼里解除魔法,而让德米崔斯继续迷恋海莲娜。荷米雅的父亲发现荷米雅和德米崔斯各有意中人后,也就答应了荷米雅和莱桑德的婚事,最后这两对恋人就双双在同一天举行婚礼。 整场戏就情节推演而言,可分三个部分:首先是一条地位崇高却荒谬无比的律法;其次,他们逃往林子后,精灵的介入使彼此爱的对象混淆,因而产生误解与冲突;最后,一阵混乱之后,终於恢复理智和谐。本故事发生在仲夏夜晚,故事的主人翁们一度失去自我,事实上在西方文化中,有所谓的仲夏疯(midsummer madness)和月晕(moonstruck),象徵黎明之时,混乱才能回复秩序,疑惑冲突才会得到解决。 此剧的架构如几何图形般对称,故事发生於城市与森林、清醒与睡眠、真实与梦幻之间,成为两两对比的元素。底修斯掌管现实的雅典城,欧伯龙则是梦幻的森林之王,分别象徵理智和潜意识。 森林代表激情、焦虑、混乱、不受管束,隐藏许多不可预测的因素,甚至有身分错置的危机,彷佛是一场纷扰的梦境,时空与真实世界截然不同。雅典城代表社会机制、社会运作的秩序,可以化解所有的冲突。 乡巴佬和帕克这两个角色,恰可以做为真实世界与梦幻世界的代表人物。庸俗也好,质朴也罢,许多评论家特别中意乡巴佬这个角色,认为他脚踏实地,对仙后的地位和法力不为所动,只关心找到路回家、觅食、搔痒、睡觉。帕克则是抱持游戏人间的态度,他捉弄村民,对自己找错对象、滴错情水不但不以为意,还觉得趣味十足,代表了对脱序状态的偏好。 另一个对称的安排是两两成双的恋人,莱桑德和德米崔斯,荷米雅和海莲娜,他们之间的角色互换,扑朔迷离。 本剧看似简单,实则具有不凡的文学与戏剧价值。另外,在莎翁众多的剧本当中,《仲夏夜之梦》也是少数极具原创性的剧本,不像其大部分的剧本,取材其他作品而融合改编。 此剧约於1595-96年间完成,虽然可能只是为一般大众而写的通俗剧,但也有部分学者认为是因应某节庆或某贵族婚礼而写就演出,所以充满希望和欢娱气氛。现代历法的仲夏指的是六月二十四日,但剧中提及五月节庆,所以故事发生的时间可能在五月。在早期,只有夏秋冬三个季节,夏天包含春天,所以仲夏便落在五月初,但确切的时间背景,莎士比亚并没有明白点出。 莎士比亚在当时期似乎特别偏好「梦」,在同时期的作品《理查二世》和《罗密欧与茱丽叶》中,「梦」字的出现也特别频繁,其在这三个剧本中出现的次数,就占了他所有剧作的三分之一。 梦境光怪陆离,醒来之后,知其不可思议,却不会令人无法接受,这就是梦的特质。潜意识藉由我们可感知的方式,在梦里呈现出来。梦处理不同於理性的情绪,透露我们的真正想法、感觉、欲望或恐惧等等,揭露隐而不见的潜意识。梦也带有预示作用,预示未来的可能变化。 据此,仲夏夜之「梦」属於预示的梦,梦醒后,恋情圆满成双,好友重修旧好,死罪撤销。但仲夏夜之「梦」又不是真正的梦,梦醒后之所以圆满,乃是因为精灵从中介入。所以剧终时,剧中人才会告诉观众读者,如果本剧显得似是而非、不合情理,那就当看戏是做梦,就把整出戏看作是一场梦吧。 提到精灵,伊莉莎白时期的人们大都相信精灵的存在,乡间尤其流传精灵传说。他们认为精灵和祖先凯尔特人(Celtic)同源,会骑马打猎、跳舞欢宴,也能够变身或是飞天隐形。精灵既对凡人慷慨赠与,也会惩戒凡人。他们处罚人类的方式常常是捏拧一把,或是用丑小孩来和人类的小孩调包。这些精灵一般都称为帕克(puck,意指淘气、喜欢恶作剧的小妖精)或者小妖魔(hobgoblin),他们多半喜欢在夜晚作怪,有些邪恶意味,有些大人会拿这些小妖怪来吓唬不听话的孩子。 此外,神话传说中的仙王一般就叫做欧伯龙(Oberon),仙后则称为戴安娜(Diana)、辛西亚(Cynthia)、妃比(Phoebe)或黑克悌(Hecate)等,而仙王的地位通常略逊於仙后。渐渐地,人们不再信仰精灵,但精灵仍成为通俗的娱乐文化中受人欢迎的主题,尤其是台上歌舞表演的主要角色。《仲夏夜之梦》中对仙王、仙后和帕克的描述,大致与传说吻合,这显示莎士比亚熟悉民间传说。他直接沿用各种传说,唯独仙后泰坦妮的名字取自欧维德的《变形记》。另外,帕克爱捉弄人,却无恶意,这似乎也是莎翁的创举。 本出戏中的有许多场景特别适於剧场表现,例如夏夜森林、森林精灵、精灵魔法、好事多磨的两对恋人,或是仙后和驴头乡巴佬的滑稽邂逅等等。事实上,这部戏的演出史简直就是精灵的造型史。十九世纪起,精灵的演出常由数十位歌者或舞者集体表现,他们或为儿童,或为少年,或为成人。此时,甚至也出现了东方造型的精灵。 此剧历久不衰,深受喜爱。其一般的制作和演出,倾向以芭蕾剧或歌剧呈现,其中最著名的舞台演出是英国导演彼得.布鲁克(Peter Brook)於1970年的作品,近年来则有罗伯.乐帕许(Robert Lepage)为英国国家剧院(National Theatre)执导的版本,有兴趣的读者可参考葛瑞飞兹(Trevor R. Griffiths)所编纂的《仲夏夜之梦》演出纪录,而喜好电影的读者,也可能看过多部电影版的《仲夏夜之梦》了。
中色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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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圣母院 在十九世纪群星灿烂的法国文坛,维克多?雨果可以说是最璀璨的一颗明星。他是伟大的诗人,声名卓著的剧作家、小说家,又是法国浪漫主义文学运动的旗手和领袖。这部伟大的作品《巴黎圣母院》是他的第一部引起轰动效应的浪漫派小说,它的文学价值和对社会深刻的意义,使它在经历了将近两个世纪的时间之后,还是在今天被一遍遍的翻印、重版,从而来到我的手中。 在我阅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感受到了强烈的“美丑对比”。书中的人物和事件,即使源于现实生活,也被大大夸张和强化了,在作家的浓墨重彩之下,构成了一幅幅绚丽而奇异的画面,形成尖锐的、甚至是难以置信的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 《巴黎圣母院》的情节始终围绕三个人展开:善良美丽的少女爱斯梅拉达,残忍虚伪的圣母院副主教克洛德?弗罗洛和外表丑陋、内心崇高的敲钟人伽西莫多。 波希米亚少女爱斯梅拉达是巴黎流浪人的宠儿,靠街头卖艺为生。她天真纯洁,富于同情心,乐于救助人。因为不忍心看见一个无辜者被处死,她接受诗人甘果瓦做自己名义上的丈夫,以保全他的生命;看见伽西莫多在烈日下受鞭刑,只有她会同情怜悯,把水送到因口渴而呼喊的敲钟人的唇边。这样一个心地高贵的女孩,竟被教会、法庭诬蔑为“女巫”、“杀人犯”,并被判处绞刑。作者把这个人物塑造成美与善的化身,让她心灵的美与外在的美完全统一,以引起读者对她的无限同情,从而产生对封建教会及王权的强烈愤恨。 至于副主教克洛德和敲钟人伽西莫多,这是两个完全相反的形象。克洛德表面上道貌岸然,过着清苦禁欲的修行生活,而内心却渴求淫乐,对世俗的享受充满妒羡。自私、阴险、不择手段。而伽西莫多,这个驼背、独眼、又聋又跛的畸形人,从小受到世人的歧视与欺凌。在爱斯梅拉达那里,他第一次体验到人心的温暖,这个外表粗俗野蛮的怪人,从此便将自己全部的生命和热情寄托在爱斯梅拉达的身上,可以为她赴汤蹈火,可以为了她的幸福牺牲自己的一切。 这种推向极端的美丑对照,绝对的崇高与邪恶的对立,使小说具有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能卷走我们全部的思想情感。这也许正是浪漫派小说的魅力所在。 在《巴黎圣母院》中,作者以极大的同情心描写了巴黎最下层的人民、流浪者和乞丐。他们衣衫褴褛、举止粗野,却拥有远远胜过那个所谓有教养、文明的世界里的人的美德。互助友爱,正直勇敢和舍己为人的美德。小说中巴黎流浪人为救出爱斯梅拉达攻打圣母院的场面,悲壮、激烈、慷慨、惊心动魄,显然是在一定程度上融入了七月革命中巴黎人民显示的英勇精神和巴黎人民捣毁圣日尔曼教堂和巴黎大主教府的事件。小说写到这里,还通过书中人物之口预言人民将起来捣毁巴士底狱,暗示了一七八九年大革命的爆发。 骆驼祥子 《骆驼祥子》真实地描绘了北京一个人力车夫的悲惨命运。祥子来自农村,在他拉上租来的洋车以后,立志买一辆车自己拉,做一个独立的劳动者。在强烈的信心的鼓舞和支持下,经过三年的努力,他用自己的血汗换来了一辆洋车。但是没有多久,军阀的乱兵抢走了他的车;迎着这一个又一个的打击,他作过挣扎,仍然执拗地想用更大的努力来实现自己梦寐以求的生活愿望。但一切都是徒然:用虎妞的积蓄买了一辆车,很快又不得不卖掉以料理虎妞的丧事。在经过多次挫折以后,终于完全破灭。他所喜爱的小福子的自杀,吹熄了心中最后一朵希望的火花,他丧失了对于生活任何企求和信心,从上进好强而沦为自甘堕落:原来那个正直善良的祥子,被生活的磨盘辗得粉碎。这个悲剧有力地揭露了旧社会把人变成鬼的罪行。 祥子是一个性格鲜明的普通车夫的形象,在他身上具有劳动人民的许多优良品质。他善良纯朴,热爱劳动,对生活具有骆驼一般的积极和坚韧的精神。他一贯要强和奋斗,也正是不安于卑贱的社会地位的一种表现。这是一种个体劳动者虽然卑微、却是正当的生活愿望。他的悲剧之所以能够激起读者强烈的同情,除了他的社会地位和不公平的遭遇外,这些性格特点也起了无法磨灭的作用。象这样勤俭和要强的人最后也终于变成了头等的“刺儿头”,走上了堕落的道路,就格外清楚地暴露出不合理的社会腐蚀人们心灵的罪恶。作品写道:“苦人的懒是努力而落了空的自然结果,苦人的耍刺儿含有一些公理。”又说:“人把自己从野兽中提拔出,可是到现在人还把自己的同类驱到野兽里去。祥子还在那文化之城,可是变成了走兽。一点也不是他自己的过错。”老舍正是从这样一种认识出发,怀着对于被侮辱与被损害者的深切同情,写下这个悲剧的。这就使这部作品具有激愤的控诉力量和强烈的批判精神,深深地烙上读者的心坎。 全书充满了北京地区的生活风光,不少描写点染出一幅幅色彩鲜明的北京风俗画和世态画。老舍十分熟悉作品所描写的各种人物,他用一种朴素的叙述笔调,生动的北京口语,简洁有力地写出了富有地方色彩的生活画面和具有性格特征的人物形象。在写实手法的运用和语言的凝炼上,都取得了成功。《骆驼祥子》是一部优秀的现实主义的小说。 童年 《童年》是俄国作家高尔基自传三部曲的第一部,被誉为俄国最优秀的自传小说之一。《童年》写于 1931年,它向读者们展现了高尔基童年时期在外祖父家的生活,记录了高尔基在沙皇统治下的 心路历程。书里十分成功地塑造了几个角色,尤其是外祖母这一角色,她被称为“俄罗斯文学史上最鲜明、最富有诗意的形象之一”。小说真实地描写了19世纪70—90年代俄国社会的面貌,展示了充满残酷、野蛮、愚昧、污秽的令人窒息的生活。阅读《童年》时,我们可以真切地体会到沙皇专制制度的腐败、丑恶,老百姓身处黑暗而不知的奴性与麻木,和年轻一代反抗黑暗、奴役,追求自由、光明的苦难历程。 主人公阿廖沙痛苦的童年生活打动着我:四岁丧父,跟随悲痛欲绝的母亲和慈祥的外祖母到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家,却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但善良的外祖母处处护着他。在外祖父家,他认识了很多“安安静静”的亲戚,其中包括两个自私、贪得无厌的、为了分家不顾一切的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舅舅,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但强壮的他,后来却在帮二舅雅科夫抬十字架时给活活的压死了。 阿廖沙的童年是在一个典型的俄罗斯小市民的家庭里度过的:贪婪、残忍、愚昧;父子、兄弟、夫妻之间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常常为一些小事争吵、斗殴……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里,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想丑恶现象屈膝的人。 阿廖沙的童年是黑暗的,就像他的家庭一样。周围残酷的事情太多了,有时甚至连他自己都不敢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情。但好在有外祖母——全家人的精神支柱。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等等。阿廖沙从家人的一些“奇怪”的举动中懵懂的明白了一些道理。 和阿廖沙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没有烦恼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有那么多的孩子甚至不懂什么叫做“打”,因为我们从没有经历过被人打、被人拿鞭子抽的滋味。那也许是一种无法想象的痛苦吧。当然,除此之外,我们的生活中也很少有家人之间的勾心斗角,为争夺财产而打架斗殴之类贪婪、凶狠的事情。更不会发生残忍的把某个无辜的人无端地折磨致死这类想都没想过的“恐怖事件”。 天哪,如此比较,我们的童年和阿廖沙的有着天壤之别。我们每天生活在蜜罐儿里,被甜水泡着,被金灿灿的钱堆着……我们是多么幸福呀!我们从来不用考虑衣食住行,这让大人么操心就足够了,还轮不到我们呢。 但拥有着这些,我们并不知足。我们总是奢求更多。因为,在我们眼里,大人们挣钱是那样的容易,似乎都不费吹灰之力。我们多天真啊。的确,我们不用像阿廖沙那样只十一岁就到“人间”独自闯荡。但读过《童年》之后,我们应该悔过自己曾经的奢侈,我们应该不再浪费,我们应该学会珍惜。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开始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开始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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