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公都同意离婚,他是山东人我是广西人,可我们都在广东,他又不愿回去离,请问能在广东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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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同意离婚,办理途径有二:
(一)到民政部门办理。那就要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二)通过诉讼办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特别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说明的是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由此,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丈夫的经常居住地在广东,就可以到你丈夫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通过法院办理,可以由你起诉,到时候法院会通知双方开庭,开庭时可以调解处理。
(一)到民政部门办理。那就要到婚姻登记地的民政部门办理。
(二)通过诉讼办理。根据法律规定,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特别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一年的离婚,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要说明的是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由此,根据你的情况,如果你丈夫的经常居住地在广东,就可以到你丈夫的经常居住地的法院办理。通过法院办理,可以由你起诉,到时候法院会通知双方开庭,开庭时可以调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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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离婚,需要到双方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机关协议离婚,或是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法院起诉才行。
你们都在广东,不可能,抱歉。
你们都在广东,不可能,抱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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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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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广西离吧,离广东比较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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