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分请教一道高中语文病句题
通过捐款、创办公益基金的方式回馈社会,不是企业家的法定义务,可提倡而不宜强制。
上面两个句子均出自2014高考改错题,第一个句子是错的,那为什么第二个是对的?(好像都是介词的误用导致成分残缺啊?)
麻烦再举几个类似的例子(最好是一个句子改个别词来区分我提到的这种现象),谢谢 展开
推荐于2016-09-17
将“随着”删除。“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和商品房价格的持续上涨”介宾短语作状语,导致主语残缺。
“通过……的方式”也是介宾短语作状语,而回馈 是谓语 社会是宾语,三者已经构成一个句子,“通过捐款、创办公益基金的方式回馈社会”整个句子作为一个大句子的主语,因此不存在主语残缺。也许你会问小句子中为什么不需要主语。其实它并不是没有主语,而是逻辑主语被省略了。“企业家”即是该句的逻辑主语。逻辑主语的省略不是语病,而是为了表达的简洁。补充完整后为“企业家通过捐款、创办公益基金的方式回馈社会,不是企业家的法定义务,可提倡而不宜强制。” 补充后的句子语法上没有错误,但是啰嗦,所以将“企业家”省略。
就拿你的题改一下。
通过捐款,不是企业家的法定义务。是语病
捐款,不是企业家的法定义务。没有语病
通过捐款的方式回馈社会,不是企业家的法定义务。没有语病。
教你一个方法。分析句子的时候能够抽离出主谓宾就没有语病。
第一句 通过捐款 是个状语,只剩下了 不是企业家的法定义务 。不是为 谓语 企业家的 是定语 法定义务 是宾语。你可以发现没有主语,也不能明显地看出逻辑主语,因此主语残缺。
第二句将通过删除,主语就是“捐款”
第三句“通过捐款的方式回馈社会”本来就是一个句子,通过捐款的方式 是状语,按照我说的方法状语可以不管,那么剩下回馈社会,回馈是谓语,社会是宾语,逻辑主语已被省略。这个句子主体是回馈社会,那么“回馈社会”这个句子作为主语,“不是”为谓语,“企业家的”为定语,“法定义务”是宾语。将定语和状语去掉以后剩下 回馈社会不是法定义务。这句话在语法上是没有问题的。
第二句成分不残缺,主语是“企业家”。
望采纳!
第二个句子 “通过”这个介词仅仅引领的“捐款、创办” 整个句子的主语是“方式” 也就是这种“方式”“不是企业家的法定义务,可提倡而不宜强制。” 所以正确 如果改为“通过捐款、创办公益基金,不是企业家的法定义务,可提倡而不宜强制。”则缺少主语 此为典型的“通过”型病句。 做病句题的关键是刷题和分类 祝学习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