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事业单位招考专业不符的问题
您好,我2008年毕业的,学的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但是2012年教育部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拆分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两...
您好,我2008年毕业的,学的是“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但是2012年教育部将“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拆分为“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两个专业。今年也就是2014年有个单位招考要求“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我开始以为可以,就直接报名了,而且笔试也过了,现在资格审查说我的专业不符合,请问这个合理吗?还说现在报考的专业分类里面把“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列为并列的三个专业,所以我不能报考。但是既然2012年教育部已经把“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拆分了,是不是不应该再并列举出这三个专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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显然你陷入了招用单位的陷阱。他们的说法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如果他们在不能提供充分证据情况下剥夺你的权力,完全可以同过起诉或者投诉解决
追问
他们现在应该说是有依据的,招聘上面写的是专业认定参照《2014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而那个目录里面就把“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和“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列为并列的三个专业,我只是觉得既然在我读书的时候不存在所谓的“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专业,是否可以认定我所学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包含了现在的这个新专业,也具有报考资格?
追答
他们说法确少可靠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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