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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例 比赛中,队员有违反规则的行为但未造成犯规,叫做“违例”。包括带球跑、非法运球、拳击球、脚踢球、球回后场、攻防中的干扰球、三秒钟、五秒钟、十秒钟、三十秒钟以及使球出界和掷界外球、罚球、跳球时违反规则等。对各种情况的违例均有不同的处理和罚则。 走步违例 队员持球走三步以上,即是走步违例。 两次运球违例 运球结束后再次运球,或者双手拍球,都算违例。 踢球违例 故意用脚碰球。 如果大力踢球会被判技术犯规。 30秒违例 攻方如果在30秒内没有射球,就算违例。 10秒违例 攻方在10秒内没有把球带到前场,就算违例。 5秒违例 在5秒内没有投出界外球,就算违例。 3秒违例 攻方的任意球员在守方禁区内停留超过3秒,就算违例。3秒钟的限制不 违例:两次运球、走步、回线球、干扰球、球出界或掷界外球违例、踢球或拳击球、时间类的违例(3秒,5、10、24) 侵入犯规 指球进入比赛状态,活球或死球时与对方队员非法接触的队员犯规。 依据是: ⑴每个队员都有责任尽可能避免发生身体接触; ⑵任一队员只要在占位时不发生身体接触,都有权占据没有被对方队员占据的位置; ⑶如果发生了身体接触的犯规,应由造成身体接触的队员负责。比赛中,队员不准通过伸展臂、肩、髋、膝或过分弯曲身体成不正常的防守姿势或占据不合法的防守位置,以阻挡、阻挠、推人、撞人、绊人来阻碍对方行进。除了抢球附带地接触了对方持球人的手以外,不准用手触及对方。裁判员根据规则对不同情况下发生的犯规进行相应的判罚。动作粗暴或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予以警告或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 双方犯规 指比赛双方2名队员同时互相犯规。在登记犯规队员一次犯规后,由双方犯规队员在最近的圆圈内跳球重新开始比赛。如果双方犯规的同时投球命中得分,由得分队的对方队员在端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当一起双方犯规和另一起犯规同时发生时,登记每一犯规并按罚则处理后比赛重新开始。 技术犯规 指队员违反运动道德的行为与对手未发生身体接触的犯规。漠视裁判员劝告,同裁判员谈话、接触没有礼貌,或使用不尊敬的语言和举动戏弄对方及故意延误比赛等,均判作“技术犯规”。场上队员技术犯规,由对方罚球两次。犯规性质严重或坚持不改者,则取消比赛资格。场外教练员、替补队员技术犯规时,由对方罚球两次。无论罚中与否,都由罚球队在边线中点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教练员在一场比赛中有两次技术犯规或由于其本人、助理教练、替补队员或任何与球队有关人员违反运动道德,累计被判三次技术犯规,则取消该场比赛资格,并责令其离开球场,由助理教练员或队长代理其职务。 全队七次犯规 在2×20分钟赛制的每半时(决胜期是下半时的继续),一个队的队员侵人犯规和技术犯规累计达七次后,再发生犯规,均判给对方两罚球。若是控制球队的队员犯规时,则登记该队员一次犯规后,由对方在就近边线外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1984年在慕尼黑会议上修定并开始执行。在此之前执行“全队七次犯规”执行一加一罚球规则。 五次犯规 在2×20分钟赛制比赛中,队员侵人犯规或技术犯规共达五次者,必须自动退出比赛,由同队队员替补继续比赛。 球回后场 也称“回场球违例”。当控制球的队球已进入前场后,不得使球回后场;否则判违例。这一限制适用于前场掷界外球、抢篮板球和抢断球时。宣判球已回后场,有三种情况:⑴球进入后场前最后触球;⑵球已触及后场;⑶该队队员首先触及球,球已触及后场。由防守队在中线界外延长线处骑跨站立掷界外球。 三秒钟规则 比赛中,控制球一方的队员(徒手、持球或运球)在对方限制区内停留超过三秒钟,即判违例,由对方在就近端线掷界外球。限制区的各线都属于限制区的一部分,队员触及任何一条线都算位于限制区内。三秒钟的限制在所有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均有效。当投篮的球正在空中、抢篮板球或死球时,不受三秒钟规则限制。 五秒钟规则 以下三种情况均判五秒钟违例: ⑴比赛中,持球队员在五秒钟内未传球、投球、滚球或运球时; ⑵掷界外球时,队员从他可处理球起,五秒钟内未将球传给场内队员时。以上两种判给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 ⑶罚球队员得球后在五秒钟内未进行投篮,判取消该次罚球权。 十秒钟规则 比赛中,进攻队从后场控制活球开始,必须在十秒钟内使球进入前场,否则将判违例,由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继续比赛。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1948年在伦敦会议上制定并开始执行。1961年后一度取消。1973年重新恢复。从2000年起,又将十秒钟改为七秒钟。 三十秒钟规则 比赛中,一个队在场上控制活球时,必须在三十秒钟内投篮,否则被判违例,由对方在就近边线掷界外球。如在三十秒钟内球被对方打出界外,不应重新计算三十秒钟,该队掷界外球入场后,必须在三十秒钟的剩余时间内完成投篮;裁判员为了保护受伤队员而中止比赛,并由原控制球队掷界外球,三十秒钟要连续计算。此规则由国际篮联于1956年在墨尔本会议上讨论通过,并于1957年开始执行。从2000年起,又将三十秒钟改为二十四秒钟。 带球跑 也称“持球移动”。比赛中,持球队员合法停步后,已确定了中枢脚,可在投篮、传球时提起,但必须在落地前将球出手;开始运球时,在球离手前,中枢脚不准离地。否则两者均判违例,由对方在边线掷界外球。 干扰球 比赛中,队员对球篮上空的球进行干扰,即判违例。 包括: ⑴在投篮时,当球在飞行中下落,并完全在篮圈水平面之上时,进攻或防守队员不可以触及球; ⑵当球在球篮中时,防守队员不得触及球或球篮; ⑶当投篮的球接触篮圈时,进攻或防守队员都不得触及球篮或篮板。其罚则是:如攻方违例,不得分,并将球判给对方在罚球线的延长边线外掷界外球。守方违例,判给投篮队员得2分。如在3分投篮区投篮,则判得3分。由守方在端线后掷界外球重新开始比赛。 中枢脚 指获球队员与地面保持接触作轴的脚。规则规定,队员双脚着地接到球,可以用任一脚作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在移动或运球中接到球,可以按下列情况停步并确定中枢脚:如果一脚正接触地面,另一脚一接触地面时,原先那只脚就是中枢脚;如果双脚分先后着地,先着地的脚为中枢脚;如果双脚离地且双脚同时着地,则任一脚都可以做中枢脚。一脚抬起的一刹那,另一脚就成为中枢脚;一脚着地,队员可以跳起那只脚并双脚同时着地,则哪只脚都不是中枢脚。在比赛中,如持球突破、运球转身、原地投篮、急停跳投、转身投篮以及传球等技术的应用,都必须确定中枢脚。 进入比赛状态 比赛中,下列情况表明进入比赛状态: ⑴裁判员进入圆圈执行跳球或进入罚球区执罚; ⑵在掷界外球的情况下,当队员站在掷界外球地点可处理球时。 球成活球 比赛中,下列情况表明球成活球: ⑴跳球中,球到达最高点后被一名或双方跳球队员合法拍着时; ⑵裁判员将球递交给罚球队员,该队员可处理时; ⑶掷界外球,球接触场内队员时。 球成死球 比赛中,场上发生任何违例、犯规、争球等情况而裁判员鸣哨时,即为“死球”,计时员立即拨停计时钟。当球中篮时也为死球,但只在比赛最后2分钟和任一决胜期的最后2分钟内停止计时钟。 阻挡 侵人犯规的一种。指在比赛中因阻止对方队员行进的身体接触而造成的犯规。如防守队员双脚同时着地,也面对对手,但两脚距离过宽,如持球队员撞及防守队员的腿部,应判防守队员阻挡犯规。持球队员突破腾空时,防守队员未占据通道,待持球队员腾空后才移至通道,如发生冲撞,应判防守队员阻挡犯规。 垂直性原则 比赛时,队员有权拥有他在场内的地面位置以及其上空(圆柱体)活动。系保护队员在其所占之地面和垂直上空的空间。是判断是否侵人犯规的依据之一。当队员违反这一原则而与对方发生身体接触,即有可能被判为犯规。如防守队员超出他的圆柱体将胳臂放在进攻队员上方,以阻止其垂直起跳或投篮而发生身体接触时,判防守队员侵人犯规;进攻队员倚在位于背后进行合法防守的队员身上做投篮动作,从而失去垂直位置并造成身体接触,判进攻队员撞人犯规。 罚球 比赛中对队员犯规的一种判罚。队员在罚球线后不受阻碍的情况下投篮,是篮球比赛得分的组成部分。罚中得1分。以下情况取消罚球队员的该次罚球权:⑴罚球时脚踩罚球线;⑵在球未触及篮圈前过早地进入罚球区;⑶在五秒钟规定时间内球未出手;⑷投出的球没有触及篮圈。比赛中,罚球命中率的高低对比赛胜负影响很大,故已为篮球运动技术训练内容之一。 争球 比赛时,当双方各一名或多名队员各用手紧握住球(不是采用粗野动作),任何一方无法单独抢到球时,判为争球。由双方争球队员在就近的圆圈内跳球,继续比赛。遇特殊情况的争球,如双方队员同时使球出界,或裁判无法判定是谁使球出界,应由两个有关队员在就近圆圈内跳球。当比赛中球停在篮圈的支颈上时,就在罚球线上由双方任一队员跳球。
2015-09-30 · 知道合伙人服装行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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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打手即“非法用手”。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这是进攻的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2、走步即“带球走”,属于违例,不是犯规。
当队员在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双脚超出本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是带球走。
队员持着球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带球走违例。
3、两次,即“两次运球”,不是犯规,是违例。
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在两次运球之间他在场上已失去了控制活球以后,由于:
•投篮。
•被对方队员触及球。
•传球或漏接,然后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触及。
注意:漏接球不视为运球。
4、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5、撞人,是有球或无球的队员推进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非法身体接触。
6、2运,见第3,是违例(不是犯规)。
7、回场,“球回后场”的简称。
球回后场三要素——球队控制球;控球队最后触及前场的球;控球队最先触及后场的球。
凡是符合此三要素的球回后场都是控球队非法地使球回到后场,是违例(不是犯规)。
注意:三要素的排列顺序,也是球回后场发生的先后顺序。
8、过肩,即队员运球时,偶尔发生的,手仍与球接触时球反弹过高(与队员头部等高或高于头部)的现象。不一定是非法携带球,也可能是合法的运球。
携带球,规则并无明文定义,但在规则的违例图中则有相关的裁判员手势。
根据规则运球条款的定义“当队员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运球结束”,即使运球过肩,以至于看起来运球动作很不协调,但只要运球队员的手是朝下,并且手掌的直立程度没有超过垂直面,那就应当视为手掌仍是朝下,球也不可能在手中停留,因此可看作合法的运球,不宣判携带球违例。如果手掌直立面朝上且超过垂直面,球明显地可停留在手中,此运球可视为一次非法携带球违例。
9、翻腕,即“携带球”违例的俗称,不是犯规。见第8。
用手触及对方队员,本身未必是犯规。
裁判员应判定引起接触的队员是否已经获得了不公正的利益。如果队员引起的接触在任何方面限制对方队员的移动自由,这样的接触是犯规。
当防守队员处于防守位置,并且他的手或手臂放置在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身上并保持接触以阻碍他行进,就发生了非法的用手或非法伸展手臂。
反复地触及或“戳”持球或不持球的对方队员是犯规,因为这可导致粗暴的比赛。
这是进攻的队员犯规:
•为了获得不公正的利益,用手臂或肘“勾住”或缠绕防守队员。
•为了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或;为了在他或防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推开”防守队员。
•运球时,用伸展的前臂或手去阻止对方队员获得控制球。
不持球的进攻队员为了下列原因“推开”防守队员是犯规:
•摆脱去接球。
•阻止防守队员的防守或试图抢球。
•在他和防守队员之间创造更大的空间。
2、走步即“带球走”,属于违例,不是犯规。
当队员在场上持着一个活球,其一脚或双脚超出本规则所述的限制向任一方向非法移动是带球走。
队员持着球滑动、滚动或试图站起来是带球走违例。
3、两次,即“两次运球”,不是犯规,是违例。
队员第一次运球结束后不得再次运球,除非在两次运球之间他在场上已失去了控制活球以后,由于:
•投篮。
•被对方队员触及球。
•传球或漏接,然后触及了另一队员或被另一队员触及。
注意:漏接球不视为运球。
4、推人,是队员用身体的任何部位强行移动或试图移动控制或未控制的对方队员时发生的非法身体接触。
5、撞人,是有球或无球的队员推进或移动到对方队员躯干上的非法身体接触。
6、2运,见第3,是违例(不是犯规)。
7、回场,“球回后场”的简称。
球回后场三要素——球队控制球;控球队最后触及前场的球;控球队最先触及后场的球。
凡是符合此三要素的球回后场都是控球队非法地使球回到后场,是违例(不是犯规)。
注意:三要素的排列顺序,也是球回后场发生的先后顺序。
8、过肩,即队员运球时,偶尔发生的,手仍与球接触时球反弹过高(与队员头部等高或高于头部)的现象。不一定是非法携带球,也可能是合法的运球。
携带球,规则并无明文定义,但在规则的违例图中则有相关的裁判员手势。
根据规则运球条款的定义“当队员双手同时触及球或允许球在一手或双手中停留时运球结束”,即使运球过肩,以至于看起来运球动作很不协调,但只要运球队员的手是朝下,并且手掌的直立程度没有超过垂直面,那就应当视为手掌仍是朝下,球也不可能在手中停留,因此可看作合法的运球,不宣判携带球违例。如果手掌直立面朝上且超过垂直面,球明显地可停留在手中,此运球可视为一次非法携带球违例。
9、翻腕,即“携带球”违例的俗称,不是犯规。见第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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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在实战中犯规后,裁判的这几个动作你必须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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