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双日捐合法吗?
吉林省“双日捐”形式是否合法诚然,做为社会的一份子,为慈善事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捐赠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但这种捐赠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的,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
吉林省“双日捐”形式是否合法 诚然,做为社会的一份子,为慈善事业提供力所能及的捐赠是每个人的责任和义务。但这种捐赠是在自愿的前提下的,国家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一章第四条明确规定“捐赠应当是自愿和无偿的,禁止强行摊派或者变相摊派”,可我们看看吉林省民政厅文件中的具体规定是“凡符合捐赠条件的个人,都要捐赠个人两天的经济收入”,而且吉林省的做法也是强行从每个人的工资中直接扣除了两日的收入,根本不征求个人意见。这种做法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的相关法律,不是违法了一次,而是每年都在违法。吉林省是财政穷省,但是不能因为财政穷就从老百姓身上榨油水。 吉林省“双日捐”帐目是否公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章第二十二条规定“受赠人应当公开接受捐赠的情况和受赠财产的使用、管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可是在吉林省民政厅和吉林省慈善会的网站上我查不到任何“双日捐”的帐目和使用情况(也许我找的不是地方,也许是我太笨,反正连搜索都没搜到),做为一个政府工作人员,还稍通一些电脑知识,居然都无法查到相关信息,更何况普通老百姓了,那么现在为什么社会上会有很多人怀疑捐款的去向,或者说是不是真的被用到了“刀刃”上就可以理解了。 到目前为止,我认为吉林省的“双日捐”已经不是“劫富济贫”,而是“雁过拔毛、打家劫舍、拦路抢劫”了!! 与我同感的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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