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年美能达做CLE得照相机 采用M卡口 怎么徕卡不找他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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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美能达和徕卡是合作关系,各取所需而已。一开始是徕卡与美能达合作,由美能达生产M卡口的CL相机,徕卡生产与CL配套的28/2.8、40/2、90/4镜头。因为CL打的是徕卡LOGO美能达挣不到啥钱,所以徕卡又同意美能达生产带有MINOLTA标志的CL相机和配套的三枚镜头,但只允许在日本销售。只不过因为CL相机当年实在太受欢迎了,直接影响了徕卡M5的销量,所以徕卡被迫终止了与美能达的CL合作。估计双方当年签署的合约应该是有一定时间周期的,虽然徕卡终止了合作,但美能达还是有权利生产M卡口相机,作为取消合作的回报,徕卡应该是默许了美能达继续使用M卡口并可以全球贩卖,因此就有了后来的美能达CLE。而配套的镜头除了第一代是徕卡生产的之外,第二代和第三代都是美能达生产,而镜头的设计结构来自于徕卡。可以说这次合作是徕卡自己找的不痛快,哪还能找美能达打官司呢。
就算徕卡厚着脸皮找美能达打官司也不一定能打赢,柯尼卡也生产过M卡口的相机,福伦达也生产过,蔡司也生产过,但他们都是在M卡口的基础上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改良。当年的专利法还没有现在这么苛刻,柯尼卡的叫KM卡口,与徕卡的卡口法兰距差了1MM,只要光圈在F2的时候景深就已经覆盖了这1MM的法兰距造成的影响;同样福伦达的VM卡口,蔡司的ZM卡口都是采用这种形式擦边球,美能达的CL和CLE也都一样,法兰距差了及其轻微的一点点,这就导致徕卡无法追责了。
就算徕卡厚着脸皮找美能达打官司也不一定能打赢,柯尼卡也生产过M卡口的相机,福伦达也生产过,蔡司也生产过,但他们都是在M卡口的基础上做了一点微不足道的小改良。当年的专利法还没有现在这么苛刻,柯尼卡的叫KM卡口,与徕卡的卡口法兰距差了1MM,只要光圈在F2的时候景深就已经覆盖了这1MM的法兰距造成的影响;同样福伦达的VM卡口,蔡司的ZM卡口都是采用这种形式擦边球,美能达的CL和CLE也都一样,法兰距差了及其轻微的一点点,这就导致徕卡无法追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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