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纠纷问题咨询
您好,我和我老婆结婚5年,生育2女,但是我发现感情不合,性格差异特别大,先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宁愿无任何感情的生活,也不想离婚,女方说,如果离婚就走法院,她不想要2个孩子,...
您好,我和我老婆结婚5年,生育2女,但是我发现感情不合,性格差异特别大,先提出离婚,但是女方宁愿无任何感情的生活,也不想离婚,女方说,如果离婚就走法院,她不想要2个孩子,还想要100万的赔偿,我和她基本上没有共同的财产,没有房,请问这种情况,法院会同意离婚吗?她提出的要求是不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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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院判决离婚的依据是夫妻感情破裂,只要这个证据法院就可以判决离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所谓"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如果以夫妻名义了,则构成重婚。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构成虐待。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孩子应当双方分别抚养一个,没有共同财产就不能分割。不存在赔偿问题。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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