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跨省转学的手续要办多长时间
一般一个月左右。
国家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跨省转学有统一规定,跨省转学方法如下:
1、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出申请(申请的方式、条件等均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规定)。
2、转入学校依据地方规定和学校学位空额等情况审核。
3、对于同意接收的,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发起办理转学手续并核办。
4、转入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5、转出学校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6、转出学校学籍主管部门在学籍系统中核办。
7、转入学校获得其他三方同意信息后,通知学生报到入学。
8、待学生到转入学校报到后,转入学校通过学籍系统调取学生学籍电子档案(学籍系统同时通知转出学校)。
扩展资料:
(一)学生家长凭有关证明材料向原校申请(因户口迁移转学的应出示办理了户口迁移的家庭户口簿,因居所搬迁的应出示一年内新办的住房证和家庭户口簿,因其他特殊原因转学的应出示有关证明),原校同意转学时,发给学生家长“转学联系表”请其填写,原校在表上签署同意转出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学生家长持“转学联系表”和有关证明材料到户口迁入地区或新居所所在地区管片学校联系;
接收学校同意时,在“转学联系表”上签署同意转入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学生家长将“转学联系表”送回原校,原校为其开具转学证明;学生持证明到接收学校。
【法律依据】
根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规定,学生转学或升学的,转入学校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启动学籍转接手续,转出学校及双方学校学籍主管部门予以核办。
2018-02-25
经确认准予转学的,由转出学校、转入学校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转学申请(确认)表到当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异动手续。
所有转学材料的报送及办理统一由学校学籍管理工作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代办。转入学校不得擅自接收转学手续未办理完毕的学生入学学习。违者,按擅自接收无学籍的学生入学学习处理。所造成的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问题严重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临近毕业不能转专业
学生可以按学校的规定申请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转专业:
1.跨科类转专业的;
2.录取时被确定为国防生和定向、委托培养的;
3.通过普通“专升本”考试升入本科的、通过对口招生升入专科的和录取为“3+2”分段制高职或5年一贯制高职的;
4.毕业年级的;
5.由招生时所在地的下一录取批次转入上一录取批次的;
6.由低学历层次转入高学历层次的;
7.提前批次录取的;
8.受到开除学籍处分及应予退学的;
9.其他无正当理由的。
转专业手续,原则上应在新学期开学前办理完毕,特殊情况的,不得迟于新学期学生正式开始上课的时间。
而目前跨省转学的基本流程如下:
(1)办理相关转学手续和材料,填写转学申请表以及到各单位盖章
(2)转入学校发起异动、审核;
(3)转入学校教育部门、转出学校教育部门审核;
(4)转出学校审核;
(5)转入学校发出“调档”申请
以上相关部门均审核完毕并且通过才可调转学籍,完成跨省转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