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汽车制造厂的成立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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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12月,毛泽东主席访问苏联,中苏双方商定,由苏联全面援助中国建设第一个载重汽车厂。经过一年多的调查研究和多个方案对比,1951年中共中央和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把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厂址设在吉林省长春市郊。
1953年7月15日,在第一汽车制造厂的厂址平地上举行了隆重的奠基典礼。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第一汽车制造厂完成基本建设投资6.2亿元,基本建设竣工面积75万平方米,工业建筑41.1万平方米,宿舍39.9万平方米,安装了2万台机器设备,铺设了30多公里长的铁路和8万多米长的管道,制造了上万套工艺装备。1956年7月13日,被毛泽东命名为“解放”牌的第一批国产汽车试制成功。
长春第一汽车制造厂生产的“解放”牌汽车是以苏联生产的吉斯150型汽车为范本,并根据中国的实际情况改进部分结构而设计和制造出来的。这种汽车装有90匹马力、6个汽缸的汽油发动机,最高时速为65公里,载重量为4吨。它不仅适合当时中国的道路和桥梁的负荷条件,而且还可以根据需要改装成适合各种特殊用途的变型汽车。首批汽车经过行车试验后,证明性能良好,符合设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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