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城镇的历史沿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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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31 · 超过10用户采纳过TA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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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汶口文化系新石器时代(5000余年前),有先民在境内普阳山吕布台一带繁衍生息。
上古时期属东夷地。
夏代属徐州之域。
殷商属奄国。
周代属邾国(邹国)。
秦朝设驺县,隶属新郡。
唐朝初年,改驺县为邹县,属河南道兖州。
北宋熙宁五年(1072年),改县为镇,属汕源县。
北宋元丰七年(1084年),复设邹县,此后归属一直未变。
金代至元代邹县属滕州。
明代邹县属济宁府。
清代邹县属兖州府,为香城社。
民国初年先后为连青区、第五区、昌维乡。先后属岱南道、济宁道。
民国十九年(1930年)9月,为邹县五区。
民国二十三年(1934年)11月,为邹县第三学区,设政教合一的乡农学校。
民国三十年(1941年),王村一带属邹县抗日民主政府八区。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抗战胜利后,香城境分属邹县抗日民主政府二区(香城)、八区(王村)和九区(连青)。
民国三十六年(1947年)11月,香城境分属洪山乡、景涯乡和连青乡,因香城已解放,国民政府此区划形同虚设。
民国三十七年(1948年)6月,分属邹县四区(香城)和五区(连青)。同年秋季,四区改称香城区,五区改称连青区。
1950年11月,香城区、连青区复称四区、五区。
1955年11月,四区改称香城区,五区改称王村区。
1958年3月,撤区设乡,撤销香城区、王村区,原两区境域分属香城、杨桃、莫亭、王村4个乡。9月,撤销乡,成立香城人民公社和王村人民公社。10月,撤销王村公社,并入香城公社。
1962年8月,分为香城人民公社、王村人民公社。
1983年5月,撤销人民公社,设香城区和王村乡(区级)。7月,改王村乡为王村区。
1987年1月,香城区改为香城镇,王村区改为王村乡。
1992年10月,邹县撤县建市,称之为邹城市,香城镇、王村乡属之。
2000年12月,撤销王村乡,原王村乡行政区域合并至香城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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