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限挑战版权是怎么回事,有没有人科普下?谢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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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者7
2016-07-03 · TA获得超过3487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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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卫视极限挑战我看过3期,很喜欢。韩版无挑,暂时还没时间看。虽然没看韩版,但从板友发言中瞭解到,极限大体就是挑选韩版的精华部分做了合辑,期间还融合其他韩国节目的成功元素,得到了一个没有购买版权的所谓原创节目。不知道这麽理解是不是合适。

版权综艺节目起源我没有仔细研究,但为大家所熟知是在近一两年的大陆综艺节目里面。一个一贯被认为不尊重智慧产权的地方反而版权节目蓬勃发展。台湾目前好像还没有兴起,其他国家听说的也不多。

买版权并不是为了买节目创意,因为这些可以免费获取。

先说为什麽要买版权。

一、快速学习先进经验。
沈玉琳讲过,网路不发达时代,台湾电视台会派人出差去日本,闷在宾馆看日本节目,偷录之后带回来大家一起钻研。当初湖南卫视也派了很多人来台湾看节目,算是偷师学艺。但是看节目只能看节目成品,具体的制作流程是看不到的。现在大陆电视台有钱了,直接把师傅请到家里当家教,这样可以迅速提升自己团队的整体素质。奔兄前三集完全是韩国团队操刀,中方团队只是配合工作,近距离学习,迅速成长。韩国人撤走之后,中方团队也做出了令人满意的节目,收视率节节攀升。

二、利用原节目庞大的粉丝团炒热话题。
近几年韩剧韩综韩国歌曲风靡中国,加上中国强大字幕组的帮助,韩国节目在中国有庞大的粉丝群体,版权引进就算是直接接手了韩版的大量粉丝。即便忠粉们对中国版嗤之以鼻,但谩骂和吐槽对炒热话题意义重大,就像翻拍金庸剧一样,稳赚不赔。

三、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瞬间高大上。之前有很多荷兰英国美国德国的版权节目引进中国。虽然这些节目在中国粉丝基础不算好,但是欧美国家「原装进口」就是最好的噱头,方便电视台立项,同时更容易说服明星加入。

再说央视为什麽提告
韩版无限挑战在中国知名度很有限,比之前的跑男爸爸去哪儿低很多。而极限挑战收视口碑双丰收,才间接提高了韩版无限挑战的知名度。央视作为花钱购买版权的一方,通过这种方式给自己节目预热,也算是很常见的一种营销方式。这在中国的各行各业都是一种惯用手法,绝不仅限于综艺,更不仅限于抄袭。
央视不会傻到会认为诉讼能获胜,只要有记者愿意发新闻稿,利用网友版权卫士的热血炒热自己就可以了,就像现在板上朋友一样,只是盲目的支持央视。

下面是我要说的最重要也最敏感的一点,综艺到底有没有版权?

你可以生产女士皮包我也可以生产,你的可以叫香奈尔而我的不行,这是品牌保护。你发明了TNT炸药我不可以做,这是专利技术。综艺节目版权保护仅限于传播,即东方卫视不经授权直接播放MBC节目才算侵权,至于借鉴甚至翻拍算不算侵权概念还比较模糊,没有成文的规定。有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独特的流程模式,比如好声音的转椅子,而有的节目形式多变,比如韩版无挑,抄袭就非常难以界定了。品牌、专利、版权的保护都是有一定限度的,美国福特公司首先生产了汽车,如果滥用专利保护,那麽你就没办法买到日本车了。

综艺节目无非就是那麽几种,游戏、歌舞、答题、访谈、真人秀等等,每一个类型都有成千上万的节目,借鉴成功案例是非常正常的,谁也没办法跳脱世界完全原创,指责抄袭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比如「比手画脚」这个游戏有多少个综艺节目使用过已经无法统计,每个节目也仅仅是做规则上的小修整。如果都定义为抄袭世界上就没有节目可以幸免了。世界上90%的偶像剧都可以说是改编自灰姑娘,但也只能说明灰姑娘是最有名而已,它是不是最早的我看也未必。

借鉴别人的成功元素,融合自身的特点做出好看的节目就可以了。东方卫视的极限挑战我觉得就符合这一点。根据明星的形象做了重现定位,根据中国本地的优劣势更改了游戏流程。部分借鉴部分改进,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最基本的方式。韩版的节目流程也不是100%原创的,同样有大量内容借鉴自其他节目只是韩国综艺真人秀起步较早,知名度较高。

人们只会记住那个最成功的,之前的全部忽略,只后的全部抄袭,就像灰姑娘的故事一样。

极限挑战明显是成功的,不断攀升的收视率就能看出这一点。珠玉在前,央视变成了后来者,他一定会借鉴部分东方卫视的成功元素,到时候谁抄袭谁还是一个未知数。而一部分只看过极限而没看过韩版的更是同样会抨击央视抄袭。因为大多数人的心里抄袭首先是有先后顺序的,如果有人现在拿到灰姑娘的改编权,对所有偶像剧提告,那麽社会就乱掉了。

综艺节目没有版权,世界各国大体也是这样做的。远的不说,康熙之前台湾谈话性节目并不多,康熙红了以后,十几年开关不下百个谈话节目,这一大堆节目不但流程相似,话题相似,连嘉宾都是同一波人,一个故事每个节目讲一次。从没有人提出过要购买版权的事情,制作单位和观众都没觉得有什麽不对,甚至连口水仗都没有。台湾内部节目互相买版权,不符合上面我说的三点理由。同时大家也都公认,节目创意是不属于智慧财产的,原创的价值只是占得先机而不是垄断。

还用前面的例子,一个本地箱包厂花大钱拿到了香奈儿的授权,那麽他以后生产的产品就是名牌,可以以数倍于原价出售。另一个厂商没有授权,同样可以制作类似产品,只要不是完全一样就不会有法律问题,但是价格就只能卖名牌的几分之一。版权节目的价值仅此而已,只是商业运作的不同,大家义愤填膺的抨击抄袭其实并没有意义。

----谢谢眉来眼去

国内还没有法律认定电视综艺节目具有版权,因此目前还没有出现判定综艺节目版权抄袭的案例,对于综艺节目版权诉讼的处理,一般是驳回或者撤诉。”虽然关于节目版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散见于《著作权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中,但是目前法律对于电视节目版权的保护很无力。

我国《著作权法》奉行的是思想、表达二分法原则,即保护思想的表达,但不保护思想,也就是说从中国目前的法律上讲抄袭创意并不属于版权侵害行为;版权侵害行为只有在节目形态中的所有或大部分元素均以一种很明显的方式被抄袭才成立。但到底有多少元素,比如节目的场景设计、演出流程、制作手法被抄袭才构成侵权很难界定。
追问
文章分析的很透彻。厉害啊。
卢兴雪
2018-04-09 · TA获得超过6453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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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艺节目版权保护仅限于传播,即东方卫视不经授权直接播放MBC节目才算侵权,至于借鉴甚至翻拍算不算侵权概念还比较模糊,没有成文的规定。有的节目有鲜明的特色,独特的流程模式,比如好声音的转椅子,而有的节目形式多变,

综艺节目无非就是那麽几种,游戏、歌舞、答题、访谈、真人秀等等,每一个类型都有成千上万的节目,借鉴成功案例是非常正常的,谁也没办法跳脱世界完全原创,指责抄袭只是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借鉴别人的成功元素,融合自身的特点做出好看的节目就可以了。东方卫视的极限挑战我觉得就符合这一点。根据明星的形象做了重现定位,根据中国本地的优劣势更改了游戏流程。部分借鉴部分改进,这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最基本的方式。韩版的节目流程也不是100%原创的,同样有大量内容借鉴自其他节目只是韩国综艺真人秀起步较早,知名度较高。 

极限挑战明显是成功的,不断攀升的收视率就能看出这一点。珠玉在前,央视变成了后来者,他一定会借鉴部分东方卫视的成功元素,到时候谁抄袭谁还是一个未知数。而一部分只看过极限而没看过韩版的更是同样会抨击央视抄袭。

综艺节目没有版权,世界各国大体也是这样做的。从没有人提出过要购买版权的事情,制作单位和观众都没觉得有什麽不对,甚至连口水仗都没有。台湾内部节目互相买版权,不符合上面我说的三点理由。同时大家也都公认,节目创意是不属于智慧财产的,原创的价值只是占得先机而不是垄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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