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个回答
展开全部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是党的基层组织的一种形式,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提出委员候选人要广泛征求党员和群众的意见。每届任期3年。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可分设若干支部。党的总支部委员会须经县、团以上党的基层委员会授权,方可审批接收新党员。
扩展资料:
支部党员大会的会议议题由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为了便于支部党员大会对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支部委员会可以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但不能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强加给支部党员大会,更不允许把支部委员会的意见置于支部党员大会之上。
对支部委员会做出的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有权修改或否定。支部委员会如果认为或发现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不符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时,可请示上级党组织裁决或重新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