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数学,这里分母为什么要分成这样,我认为有x,和x-1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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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的LZ...
这个问题比较难回答...
但我可以举这么个例子,你看恰当不恰当...
能被2整除的数,未必能被4整除!
所以我们对x(x-1)²,分解因式
我们可以得到的是...
x,x(x-1),x-1,(x-1)²,(当然还有1和它自己一共6个因式)
其中如果我们讨论了x和(x-1),这2个的并集必然是能被x(x-1)整除的部分!
(譬如我们探讨了能被2整除的数,能被3整除的数,那么这2部分相加必然是能被6整除的数!)
唯独(x-1)²
我们探讨了x-1,却不能保证能被(x-1)整除的因式,同时也能被(x-1)²整除!
退一步!
假设你的裂项只有x和(x-1)
您倒退回去...
A/x +B/(x-1)=分子略 / x(x-1)
这个分母根本就没有还原成x(x-1)²
所以如果您说"我觉得只需讨论x和(x-1)²即可",那么我们还可商量一下,讨论x和(x-1)那一定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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