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引号之间要加顿号吗?
双引号之间不要加顿号。1990 年公布的《标点符号用法》,对两个引号或两个书名号之间用不用顿号没有做出规定,但是在行文中有不用的例子,意在引导。
如“问号”部分说:“有的句子虽然有疑问词‘谁’‘什么’‘怎么’等,但全句并不是疑问句,末尾不用句号。”这里在“谁”“什么”“怎么”之间有意地没用顿号。既然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 出版物在引号和引号之间、书名号和书名号之间,用了逗号或顿号就不能算错。
标点符号的使用要讲究经济原则, 可用可不用时就不必用,但是要有个前提,就是不能妨碍意思的表达。
如果几个引号里面是列举的词语,引号间可以不用顿号;当然,如果用了也不算错。下面是不用的例子: 名词是事物的名称, 例如“山”“水”“手”“道德”“法律”。(《语法修辞讲话》例)
引号里面如果是独立的句子, 而且有了句末点号, 引号间以不用顿号或逗号为好, 用了可能显得很难看。下面是《语法修辞讲话》里的例子: “反对丘吉尔者捐五先令!”、“一个红军的朋友捐一镑! ”、“两个坐过纳粹集中营的合捐十五先令,反对武装西德! ”
如果引号里的是不独立的语句,引号间还是用顿号或逗号比较好看。例如: (孔子) 提出“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等论点,即所谓“忠恕”之道。(《辞海》“孔子”条) (两组引号间用了逗号)
看用在什么地方,具体问题具体使用。
1、以下情况下,引号之间是要有标点符号的。
例:
介绍梁山好汉有:“一丈青”、“矮脚虎”、“母夜叉”、“一枝花”、“飞行太保”、“及时雨”、“鼓上蚤”和“铁笛子”等人 。
2、在对话时,标点符号在引号里面,引号间就不用标点了。
例:
他在街上遇见丫丫:“这么早上哪去呀?”“你管得着吗?”“怎么啦?这是冲着谁呀!吃呛药啦!”“就是你,告状鬼!”
扩展资料
引号
1.引号的形式为双引号““””和单引号“‘’”。
2.行文中直接引用的话,用引号标示。
例:
(A)爱因斯坦说:“想像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像力概况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
(B)“满招损,谦受益”这句格言,流传到今天至少有两千年了。
3.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用引号标示。
4.具有特殊含意的词语,也用引号标示。
例:
(A)从山脚向上望,只见火把排成许多“之”字形,一直连到天上,跟星光接起来,分不出是火把还是星星。
(B)这样的“聪明人”还是少一点好。
5.引号里面还要用引号时,外面一层用双引号,里面一层用单引号。
例:
他站起来问:“老师,‘有条不紊’的‘紊’是什么意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先用双引号“ ”,内部如需再引用,再用单引号‘ ’,若再需引用,使用双引号“ ”,以此类推。直排仍保持双引号在外,改用『』和「」。
中华民国教育部:先用单引号「」,内部如需要引用,再用双引号『』。而双引号内部又需要引用,则再用单引号,如此类推。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