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法律问题,求大神解答
2012年6月,一家来自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美国客户向朱伟平的又晖家具公司订购了168张酒店椅子。价值10万多元人民币。在交付货款之后,客户决定通过快递物流进行托运。快递承运...
2012年6月,一家来自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美国客户向朱伟平的又晖家具公司订购了168张酒店椅子。价值10万多元人民币。在交付货款之后,客户决定通过快递物流进行托运。快递承运商为联邦快递。
2012年9月4日,美国公司向美国联邦快递进行询价,9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达成一致,确定单价为5.1美元/公斤,燃油附加费为16%,运费总额116284.9美元。2012年9月中下旬,联邦快递佛山分公司分4次将168件货物装车运走,又晖家具公司填写了航空货运单,选择付款方式为第三方付款,并提供了商业发票。
2013年2月7日,联邦快递佛山分公司将朱伟平又晖家具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支付运费附加费5199342.72元,及赔偿预期付款损失。
问题:
双方是否存在运输合同关系?
法院应该怎么判决? 展开
2012年9月4日,美国公司向美国联邦快递进行询价,9月14日通过电子邮件达成一致,确定单价为5.1美元/公斤,燃油附加费为16%,运费总额116284.9美元。2012年9月中下旬,联邦快递佛山分公司分4次将168件货物装车运走,又晖家具公司填写了航空货运单,选择付款方式为第三方付款,并提供了商业发票。
2013年2月7日,联邦快递佛山分公司将朱伟平又晖家具公司告上了法庭,请求支付运费附加费5199342.72元,及赔偿预期付款损失。
问题:
双方是否存在运输合同关系?
法院应该怎么判决? 展开
1个回答
2018-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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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断合同关系是否成立的关键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是否达成一致。从本案你所叙述的情况来看,家具公司的货物由快递公司运输,家具公司填写了货运单,快递公司履行了运输义务,二者已经就家具运输事宜达成了一致,运输合同关系已经存在。
关于法院如何判决,关键在于看双方对运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了附加费而家具公司尚未支付,那么应该判决家具公司支付附加费;如果合同没约定附加费,那么快递公司起诉附加费就不会获得支持。
关于法院如何判决,关键在于看双方对运费是如何约定的,如果合同约定了附加费而家具公司尚未支付,那么应该判决家具公司支付附加费;如果合同没约定附加费,那么快递公司起诉附加费就不会获得支持。
追问
快递公司起诉的赔偿应该主要是逾期付款的损失吧
追答
如果未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付款,构成违约,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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