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少3个。
合数:指自然数中除了能被1和本身整除外,还能被其他数(0除外)整除的数,因此一个合数至少有3个因数。 比如说4就可以分解成1×4和2×2,它就有3个因数,分别是1,2,4。与之相对的是质数,只能被1和它本身整除。而1既不属于质数也不属于合数。它本身,
因数:两个正整数相乘,那么这两个数都叫做积的因数.。因数也被称为约数。例如:a*b=c(a、b、c都是整数),那么我们称a和b就是c的因数。
需要注意的是,唯有被除数,除数,商皆为整数,余数为零时,此关系才成立。 反过来说,我们称c为a、b的倍数。在研究因数和倍数时,不考虑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