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德主要有哪些内容?
(一)文明礼貌:文明礼貌是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是人们在日常人际交往中应当共同遵守的道德准则。在人们的互相交往中,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等,是相互尊重、友好的表现。
俗话说:“良言一句三冬暖,恶语伤人六月寒。”因此,讲文明礼貌能促进人们的团结友爱,是沟通人与人之间情感的道德桥梁。
文明礼貌包含的内容和要求很多,这里需要指出的是,文明礼貌的要求和内容不是一成不变的,它会随着社会的进步而不断更新。
(二)助人为乐:1.要有善良的动机和出发点,帮助别人是出于对他人的爱心和关心,是尽己所能,解除他人困难,使他人获得快乐和幸福。出于个人私心杂念,或仅仅为了获得报偿而去帮助人,都不能算助人为乐。
2.助人要有实实在在的结果,确实是帮助别人脱离了困境,或确实方便了他人,使别人感到快乐、幸福。只有助人的良好愿望,却没有在实际中使人得到有效帮助,也不能算助人为乐。
3.助人要长期积累,不断去做,要靠长期修养,形成内心自觉的习惯。所以也不能把助人为乐理解成一时一刻的群众运动。
4.助人为乐的形式很多,可以是在工作中要充分理解人、主动关心人、热心帮助人,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办群众所需;可以是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帮助别人,如同事、同学、朋友、亲戚等。
5.特别要关注、关爱弱势群体,保护儿童,尊重妇女,尊敬老人,关心和帮助鳏寡孤独和残疾人。
(三)爱护公物:公共财物包括一切公共场所的设施,它们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使大家享有各种服务和便利的物质保证。对待公共财物是爱护、保护,还是浪费、破坏,是一个公民有没有社会主义道德的反映。每个公民都应该自觉遵守社会公德,爱护公共财物。
公共财物与每个公民息息相关,爱护公共财物是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义务,每一个公民在工作、劳动和生活中必须承担不侵犯公共财物的义务,必须承担爱护和不挥霍公共财物的义务,必须同侵犯公共财产的违法行为作斗争。
爱护公物体现了对劳动成果的珍惜和对劳动者的尊重。要牢固树立公共财产不可侵犯的道德观念,以主人翁的态度自觉爱护公物。
(四)保护环境:环境问题,是当前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保护环境是指保护自然环境,是维护人类的共同利益和长远利益的体现。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保护环境越来越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成为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成为衡量一个人道德水平高低的重要尺度。
能不能有效地保护环境,关系到每个公民的生活质量和切身利益,关系到人们的安居乐业,关系到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否持续发展。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保护环境不仅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也是社会公德的一项基本要求。
保护环境这一公德规范,要求我们不仅要着眼于当前的发展,而且要考虑到子孙后代的发展,有节制地利用资源,把发展限制于自然承受力的范围之内,为后代人留下生存与发展的机会。
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的执政理念,从我国国情出发,进一步强调高度重视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是关系中华民族生存与长远发展的根本大计。
(五)遵纪守法: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是对公民行为的必要约束及规范,是对道德的补充。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纪律,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
公共生活中人们要能顺利地进行社会活动,就必须要有规矩可循,就必须遵循一定的行为规范。每个社会成员既要遵守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也要遵守特定公共场所的有关规定。
人们只有依照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有关规定行事,才不妨碍他人的正常活动,也保障自己所要从事的某项活动;才不会给社会和他人造成损失和伤害,保持社会公共生活相对稳定和和谐,并保证社会的健康发展。
遵纪守法是社会公德最基本的要求,人们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及纪律的有关规定行事。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运行,才能保证社会稳定有序发展,才能保证公民正常生活。
遵纪守法反映了人们的共同要求,体现了人们共同的利益。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自觉提高法律意识、增强法纪观念,自觉用法纪来指导和约束自己的行为,自觉履行法纪规定的义务,敢于并善于运用法律武器同各种违法乱纪现象作斗争,并能正确运用法纪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真正做到知纪懂法,遵纪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