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简述美国的“三权分立”制度如何相互制约以达到权利平衡?
2个回答
展开全部
立法权与行政权的制衡
众议院享有对包括总统在内的政府高级官员的弹劾权;对于总统提名的大使、公使及领事、最高法院的法官等拥有批准权;总统对外缔结条约,须征得参议院的同意;总统应经常向国会报告联邦的情况及有关措施。参议院通过对总统对外缔结的条约行使否决权。
总统拥有对国会通过的法案的否决权。
司法权与立法权、行政权的制衡
法官只要能尽忠职守,应终身任职。在薪金方面高于政府官员,而且不得任意减少。在法官任职期间,不得担任政治组织的工作,不能参加竞选公职活动等。最高法院的大法官由总统提名和任命,由参议院批准。国会和各州如果不认可最高法院的裁决,可以联合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将其推翻,也可以重新通过被法院判定为违宪的法律司法权对立法权、行政权的制约体现在最高法院对总统和国会的司法审查权上。
2020-04-28
展开全部
简单的说,就是资本家们怕出现权力垄断,而弄出来的权力游戏规则。有利也有弊,目前看弊端越来越大,极大的降低了美国国内政治资源和经济资源的内耗。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