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朱元璋大开杀戒的“空印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明朝朱元璋年间有过四大案,当中有被朱元璋认为是威胁老朱家统治的人,也有老朱整顿吏治、惩戒贪污而发生的。
我们今天要说的就是其中之一,空印案就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贪污腐化现象。
那么这个空印案到底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能够让老朱大开杀戒呢?
明朝建立后,有些东西也从元朝延续过来了,其中之一就是这样的空印。简单的说就是带有空白文书的印信。
明朝当时有个规定,每年各布政司、府、县要向户部提交钱粮及财政收支、税款账目。如果不符的话,那就要被驳回,重新上报,还需要盖上地方政府的印章。
其实这对于各州县来说是个巨大的工程,当时上缴的是实物税款即粮食,运输过程中难免有损。
重新上报倒是没什么,可对于当时来讲,没有电话、没有网络、完全靠马车,近点的还好说,可要知道大明有广袤的土地,像东北、西北等地,要到南京一趟,往返好几千里地,不是一时半会儿能到的。
所以为了防止白跑一趟,在这个圈里就形成了一个默契也可以说是习惯。很多官员来的时候就会带着空白的文书,还是盖过章的。
没问题就算了,如果有问题,到时候直接填一下就好了。
主观上,这么做是为了方便,绝非为了贪污。但是一旦有了漏洞,也就给了很多人可乘之机。
尤其是朱元璋对于贪污受贿这种行为是采取的高压态势。他发现空印这种做法后,非常重视。因为这种方式在元朝就有,他也知道暴露的问题非常多,一旦看管不严,贪污受贿常有的事。
所以朱元璋直接下令,主印官员处死,副手以下杖一百充军。
不过这件事还没完,当时收到牵连的有位是湖广按察使佥事郑士元,他弟弟郑士利,给朱元璋上了一个奏书,把朱元璋惹怒了。
郑士利认为朱元璋有点小题大做了,空印只是权宜之计,就算要杀要罚,那么也得要先立法,让人知道,就这样说杀就杀,怎么能让人信服呢?
朱元璋正在气头上,不管这些,把兄弟俩直接流放了。至于涉案被杀人数,一直存有争议,但总得说来,牵涉的人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