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的主要观点是什么?
康德的“三大批判”构成了他的伟大哲学体系,它们是:“纯粹理性批判”1781年、“实践理性批判”1788年和“判断力批判”1790年。
康德总结了三条先验的道德原则:
1、“要只按照你同时也能成为普遍规律的准则去行动。”这是道德原则形式上的可普遍化要求。以定言判断表示的绝对命令,作为一个先天的综合命题,它的必然性,不是来自前提,也不是来自经验,其必然性、约束性、强制力只能来自行为准则符合规律的普遍性。在此条件之下,“我应该做什么”,主语人称的置换丝毫不会影响宾语的内容。
2、“不论是谁,在任何时候都不应把自己和他人仅仅视为工具,而应该永远看作自身就是目的。”这是道德准则质料方面的要求。它是依据第一条准则推衍出来的。每一个人都认为自己存在本身就是目的,具有价值。因此,以普遍化原则推之,他也应该同样地对待其他理性存在者。
3、“全部准则通过立法而和可能的目的王国相一致,如像自然王国一样。”这是从整体上对全部准则作完整的规定。它所表达的涵义实际上就是“意志的自律”:人既是道德法则的制定者,又是其执行者。故而,人是自由的。动物听任本能的摆布,而人则由道德律统率,克服欲望的支配从而使人超脱于动物。诚如梯利所言:“道德规律表现人的最内在的自我,道德规律是他的命令,是每一个有理性的人的命令。人要求遵守道德规律,也就是他的自律。
延伸阅读:
伊曼努尔·康德(德文:Immanuel Kant,1724年4月22日—1804年2月12日),出生和逝世于德国柯尼斯堡,德国哲学家、作家,德国古典哲学创始人,其学说深深影响近代西方哲学,并开启了德国古典哲学和康德主义等诸多流派。康德是启蒙运动时期最后一位主要哲学家,是德国思想界的代表人物。他调和了勒内·笛卡儿的理性主义与弗朗西斯·培根的经验主义,被认为是继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后,西方最具影响力的思想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