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是否可以交由保险公司全权处理?
上个月我驾车和电瓶车发生碰撞事故,我全责。对方轻伤,按照事故流程打120,交警和报保险。在交警处理完后我也赶去医院陪着检查了,检查完后就出院了,我未垫资。后续的事情就全交...
上个月我驾车和电瓶车发生碰撞事故,我全责。对方轻伤,按照事故流程打120,交警和报保险。在交警处理完后我也赶去医院陪着检查了,检查完后就出院了,我未垫资。后续的事情就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了。在报保险时还特意问了下,我需不需要和伤者私下联系,说是不需要,全部由他们处理,有需要再联系我。
最近伤者家属电话过来要求两件事件:1.慰问;2.当面讨论赔偿。
我自然是好说歹说,然后催促保险公司尽快处理,保险公司反馈正在处理中。
今天家属又电话过来,我说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有诉求和需要就反馈给保险公司。伤者家属和伤者就开始对我进行辱骂和威胁。
本来是挺愧疚的,也是愿意进行适当的补偿,只是不愿意和他们面对面,现在被辱骂和攻击也挺郁闷的。
我全交给保险公司这种处理方式合适么? 展开
最近伤者家属电话过来要求两件事件:1.慰问;2.当面讨论赔偿。
我自然是好说歹说,然后催促保险公司尽快处理,保险公司反馈正在处理中。
今天家属又电话过来,我说全交给保险公司处理,有诉求和需要就反馈给保险公司。伤者家属和伤者就开始对我进行辱骂和威胁。
本来是挺愧疚的,也是愿意进行适当的补偿,只是不愿意和他们面对面,现在被辱骂和攻击也挺郁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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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不可以让保险公司全权负责。发生交通事故后,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因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车辆检验对象为: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伤3人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机动车无牌证或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交通事故车辆类型不明确;根据案情需对事故车辆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拓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交通事故车辆检验对象为:交通死亡事故;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或伤3人以上;交通事故造成恶劣社会影响;机动车无牌证或未按规定参加年度检验;交通事故车辆类型不明确;根据案情需对事故车辆检验、鉴定。交通事故受伤人员治疗终结后,当事人认为因交通事故致残需按残疾索赔的,作为举证需要可委托法医作残疾等级评定,当事双方选择由交管部门调解,伤者治疗终结后可作伤残评定。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如果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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慰问的事凭自己心意,垫费用不需要,其他事宜均由保险公司处理,你这边让对方直接联系保险公司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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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来说点个人看法。车辆投保了保险,出了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在他应该付的责任范围内承担责任。他的主要责任就是赔钱和修复车辆损失。那既然有他该付的责任范围,也就有他不该承担的责任部分。这部分就跟他没关系了。保险公司不是车主的全权律师或代理人,如果说出了事故后什么都扔给保险公司,这个做法不太合适的。这个我有经历过车主的案例,也有经历过受害方的案例。所以我认为全部交给保险公司去处理是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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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以 保险公司只是理赔方 他不具备代理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赔偿数额多少的判定 如果需要 最好聘请有处理交通事故经验的律师全权代理车主 办理相关事宜
追问
交警叔叔已经定责;关于我这边和对方车辆修理费用也定了;人伤这边保险公司也在处理中。
我这边问题:
法律层面我这处理有没有问题
有些愧疚,不愿意面对面接触,不善交际,对方社会人,怕hold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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