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流程?
退休手续办理流程:
养老保险缴费至本人退休当月,灵活就业参保人员达到我省规定的退休条件,到参保地社保局打印最终个人账户对账单。
携带退休本人养老保险手册及历年缴费清单,并将历年缴费清单按年度依次整齐地粘贴在养老保险手册上,个人账户最终对账单粘贴在养老保险手册缴费清单的最后一页;
退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户口簿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各1张;本人身份证复印件5张(将联系电话写在每张身份证复印件中间);一次性安置公证书(或解除劳动关系)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到参保地人社部门开具调档函,将调取的本人档案交至人社部门。
申请退休本人,按照人社部门的《温馨提示》上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人社部门确认签字。退休手续办理完毕后,凭退休审批表等资料到区县社保局办理医疗保险手续。一般两个月后,社保部门会电话通知退休本人领取《退休证》及养老金存折(非本人不发放)。
灵活退休人员的优惠政策
一、未达到退休年龄与原国有企业解除关系等未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从当地实行个人缴费制度之时起按城镇个体劳动者的参保办法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并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统筹结合”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二、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可以按照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养老保险规定补缴从当地实行缴费开始至法定退休年龄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及利息,原按国家规定计算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2011年底已经有34名从事灵活就业人员(其中含超龄人员2名)符合参保条件,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按个体身份办理养老保险接续手续。使原国有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人员能够及时缴纳养老保险。使他们解决后顾之忧,使其达到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
以上内容参考:青海市人民政府-灵活就业人员如何办理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