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看了别人卷子一眼算作弊吗?
就单从看了一眼他人卷子来看,不算是作弊行为。如果经常看别人卷子,并抄袭的,就属于作弊的行为了。考试作弊的,所有考试成绩无效。
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六条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
(一)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
(二)抄袭或者协助他人抄袭试题答案或者与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的;
(三)抢夺、窃取他人试卷、答卷或者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的;
(四)携带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的;
(五)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的;
(六)故意销毁试卷、答卷或者考试材料的;
(七)在答卷上填写与本人身份不符的姓名、考号等信息的;
(八)传、接物品或者交换试卷、答卷、草稿纸的;
(九)其他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考试成绩的行为。
关于作弊的处罚。
《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十条考生有第八条所列行为之一的,应当终止其继续参加本科目考试,其当次报名参加考试的各科成绩无效;考生及其他人员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考生以作弊行为获得的考试成绩并由此取得相应的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及其他学业证书、资格资质证书或者入学资格的,由证书颁发机关宣布证书无效,责令收回证书或者予以没收;已经被录取或者入学的,由录取学校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其学籍。
以上内容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偷看别人试卷属于作弊行为。
高考考场规则规定:考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准冒名顶替,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答案,不准夹带、换卷。违者以考试舞弊论处,立即取消考试。
无诚信考生在考试中作弊、违纪的,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当年高考报名资格或录取资格,处理国家教育考试违法行为。
用眼睛看了几下别人的试卷,从程序上必须是舞弊行为清晰(例如探头看向别人动作很大,携带纸条等),经监考老师发现,然后报主考确认方,再向考生出具考场违规告知书。
属于高考作弊的几种情形
第1条:携带了作弊的电子设备
如果一名考生,携带了作弊的相应的电子设备,进入了考场。在电子设备中储存了考试内容相关的资料和材料,这样的行为,直接会被认定为作弊。
第2条:抄袭或协助抄袭
在考场上,如果考生抄了其他考生的卷子被发现了,或者帮助他人抄袭的行为被发现了,这2种行为,也属于是高考作弊。
第3条:抢夺、窃取他人试卷或胁迫他人帮助自己作弊
如果一名考生,在考场上,把他人的卷子抢过来抄,甚至以各种手段,威胁别人必须帮助自己作弊,这样的行为,是典型的高考作弊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