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成本法计算公式是什么?
计划成本法的核算公式:
1、计划成本=发出材料的数量×计划单价;
2、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
3、成本差异额=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4、材料成本差异率=差异额/计划成本。
扩展资料
核算程序
企业应首先考察与存货成本相关的各种因素,规定存货的分类、名称、规格、计量单位和单位计划成本。除一些特殊情况外,计划单位成本在年度内一般不作调整。
其次,取得存货时,应按计划单位成本计算取得存货的计划成本填入收料单中,并按实际成本与计划成本的差额,作为“材料成本差异”进行登记。
还有,平时领用、发出存货都按计划成本计算,账户,经发出存货的计划成本调整为实际成本。发出存货应负担的成本差异应按月分摊,不得在季末或年末一次分摊。
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的数量×计划单价
发出材料的实际成本=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
发出材料的成本差异额=发出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材料成本差异率=差异额/计划成本=(期初存货的差异额+本期收入存货的差异额)/(期初存货的计划成本+本期收入存货的计划成本)(注意:超支差异额用正数,节约差异额用负数表示)
结存材料的实际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结存材料的成本差异额=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结存材料的计划成本×材料成本差异率
扩展资料:
虽然计划成本的高低可通过材料成本差异调整为实际成本,对发生和结存存货的实际成本并无影响,但如果计划成本脱离实际成本太多,则无法随时通过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的差异考核采购部门的成果。所以在制定计划成本时,应尽可能使计划成本接近实际成本。
可由企业的采购部门联合财会等有关部门参照同类存货以往实际成本,并根据物价涨幅等相关因素共同研究制定。当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发生重大差异时,应作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计划成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