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东坡的一生简要概括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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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1037-1101),字子瞻,号东坡居士,眉州眉山(在今四川省)人。三苏之苏洵长子,苏辙之兄长。苏轼幼时得其母程氏亲授,勤奋好学,青少年期即“学通经史,属文日数千言”。1054 甲午 皇佑六年19岁的苏轼取妻眉州青神王方女王弗。
嘉祐二年(1057)二十岁时即以第一名的成绩进士及第,极得主考官欧阳修赏识。授河南府福昌县主簿。1064年,5月,27岁的苏轼其首任妻子王弗(时年26岁)病逝。
1069 (熙宁二年 )32岁 的年苏轼还朝,因与王安石相左,被迫任监官告院。宋仁宗赵祯时,他曾提出过补弊匡时的措施。1071年,苏轼因上书谈论新法之弊,更是惹恼了王安石,他自请外任杭州通判,后改任密州、徐州、湖州知州。任地方官期间,他体恤民情,改革邑政,颇有政绩。
注意事项:
当时的形势对苏东坡相当不利。他如果“识时务”也许成了“俊杰”,可原本就任性豪侠的东坡,心中对这一切很是不平。
王安石推行新法,他看到了新法的弊端,接连上书神宗,反对变法方案,搞得王安石很是愤怒,并就此遭到王安石一派的排挤。无奈,只好自请外放为官。他如触到霉头一般,从此开始了一路坎坷的人生旅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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