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动收取欠费和滞纳金

今天收到一条短信,说是2005年时我办过一个移动的号码(后来我可能忘记了,也没有用,一直也没销号)。说欠费100多,滞纳金300多,让我15日内缴清,否则要用司法途径追回... 今天收到一条短信,说是2005年时我办过一个移动的号码(后来我可能忘记了,也没有用,一直也没销号)。说欠费100多,滞纳金300多,让我15日内缴清,否则要用司法途径追回欠款。还说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法”。我看了看他们的客户入网条例上,只有违约金,没有滞纳金,而且滞纳金企业不是无权收取吗?
我的问题:
1.他们所说的司法途径是什么?
2.我只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没见过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法?
3.协议上明明写的是违约金,可为什么他们发来的短信是滞纳金?
4.像这种情况,超过2年,移动是不是就没有追述权了?
5.移动为什么不在2005年近期提醒我,而在4年后2009年再去提醒?
6.我可以不去缴纳这欠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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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来答
shirulei
推荐于2019-08-07 · TA获得超过642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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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他们所说的司法途径是什么?
  就是通过民事诉讼要求你缴纳欠费和滞纳金。根据经验,即使你不缴费,移动公司也绝不会为了这点费用起诉你,更何况此费用还有很多法律问题(见下),这只是移动公司威胁你!
  2、我只知道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没见过一个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管理法?协议上明明写的是违约金,可为什么他们发来的短信是滞纳金?
  只有条例。
  移动电话通信费滞纳金性质属于一种违约金,因此,违约金的征收数额和比例首先应该按照双方的约定,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应该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定一个合适的比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是国务院颁布的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据何种标准计算电话费滞纳金问题的批复》属于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属于基本法律,因此,移动电话通信费滞纳金的征收应该优先适用《合同法》的规定。移动通信服务商往往直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35条的规定执行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征收标准,明显违反法的位阶的规定;电信用户也可以根据《合同法》第114条的规定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4像这种情况,超过2年,移动是不是就没有追述权了?
  移动电话通信费滞纳金征收作为一种民事行为,当然要受到时效的约束,其请求权不能无限制的延长下去。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实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法律规定了普通诉讼时效的期间为二年,移动电话通信费滞纳金的征收也应该遵循这一期间的规定。移动通信服务商在催缴滞纳金的时候,如果其请求行为超出了两年的规定,其实体权利当然不再受到法律保护。
  移动在这四年期间有没有要你交欠费,没有的话绝对超过诉讼时效。
  5、移动为什么不在2005年近期提醒我,而在4年后2009年再去提醒?
  根据合同法119条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对方应该采取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不得就扩大损失部分要求赔偿
  6.我可以不去缴纳这欠款吗?
  我遇到过了类似情形,如果你不缴费 他会把你拉入黑名单 这很有可能会影响到你的信誉 对日后的生活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毕竟你也有过错 你应该及时去销号 你可以和律师商量 减少你的数目 你的本金是100元 滞纳金可以商量 只交20% 也就是60元左右
  当然 如果你觉得不在乎 你大可以不管他 大不以后不用移动
惠义局画
2019-10-20 · TA获得超过3.6万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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滞纳金的计算方法是欠费金额乘以千分之三再乘以天数就是用户需要缴纳的滞纳金。
如欠费后三个月仍未缴清所欠费用,号码就会被系统回收销号,用户也将被移动列入黑名单,在未缴清所欠费用之前办理所有移动业务将会受到限制,无法办理。
包括以后欠费将会被列为个人信用,以后出行买票或办理贷款等,都将会作为个人信用评价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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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帆一片650
2020-05-03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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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说,这样大的公司国家是他的坚强后盾,一般的消费者(老百姓)。一定无可奈何,必竞法律是国家机器,为上层建筑服务的。化钱(小钱)消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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