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力商品不同于普通商品的特性表现在如下几方面。
1、使用价值在使用过程中的属性不同:
劳动力商品的使用过程是一个创造价值的过程,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创造出价值,并且能够创造出大于它自身价值的价值。
而普通商品的使用过程是人们对商品的消费过程。
2、具有的结构属性不同: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有一个最低限度或者说最小限度。
“劳动力价值的最低限度或最小限度,是指劳动力的承担者即人每天得不到就不能更新它的生命过程的那个商品量的价值,也就是维持身体所必不可少的生活资料的价值。”。
一般地说,劳动力商品的价格在大多数情况下应该高于这个最低限度。
而其他普通商品则没有这个限度。
3、具有不同的构成属性:
劳动力商品的价值构成不仅包括生产和再生产劳动力所需要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而且还包含着一个历史的和道德的因素。
普通商品价值不受这些因素影响。
4、交换形式不同:
劳动力商品的交换,不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劳动力所有者必须始终只出卖一定的时间的劳动力,不能将劳动力一下子全部卖光,否则就从自由人变成奴隶,从商品所有者变成商品,他在让渡自己的劳动力时不放弃自己对它的所有权。
普通商品的交换必然会发生所有权的转移。
5、交换意义不同:
劳动力卖不出去,工人处于失业状态,不仅它的价值等于零,而且对于他的所有者来说,就会面临一种残酷的生存压迫。
普通商品卖不出去,可以暂时从流通领域中退出,作为商品库存,它的价值仍然存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力商品
2024-09-05 广告
拓展资料:
在《资本论》中,马克思在谈到货币怎样转化为资本时写道:“要从商品的使用上取得价值,我们的货币所有者必须幸运地在流通领域内即在市场上发现这样一种商品(即劳动力商品,引者注),它的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因此,它的实际使用本身就是劳动的物化,从而是价值的创造”。在此,马克思并没有将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的特殊性简单地归结为其特殊的使用价值,而是把它的特殊性正确地表述为“使用价值本身具有成为价值源泉的特殊属性”。对于劳动力商品的使用价值,马克思是这样论述的;“具有决定意义的,是这个商品独特的使用价值,即它是价值的源泉,并且是大于它自身的价值的源泉”。“劳动力这种特殊商品具有独特的使用价值,它能提供劳动,从而能创造价值”。这里,马克思为什么用“独特的使用价值”,而不用“特殊的使用价值”呢?“独特”一词才真正把劳动力这个特殊商品同其它商品从本质上区别开来了,劳动力之所以成为特殊商品,最重要的原因和理由就是它具有独特的使用价值(相对于其它普通商品的使用价值而言),这种独特的使用价值,在使用过程中有着特殊的属性(相对于其它商品的使用价值在使用过程中的属性而言),其他商品的使用过程是人们对商品的消费过程,而劳动力商品的使用过程是一个创造价值的过程,劳动力在使用过程中能够创造出价值,并且能够创造出大于它自身价值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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