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重要历史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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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是现实的纪录,莫说十几年前的现实都难以记清,就更遑论几千年前的现实。那么有关宋朝重要历史事件有哪些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宋朝重要历史事件,希望能够帮到你!
宋朝重要历史事件篇一: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是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庆历新政失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朝廷内外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
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希望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统治危机,遂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非常信任和器重王安石。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国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并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王安石认为,北宋国家贫苦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农民之所以贫苦和不能从事生产,一方面是由于官僚富豪兼并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因此,最好的理财富国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神宗采纳王安石的相关主张,并要求其尽心辅佐。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募役法、保甲法。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改革科举制度;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 文化 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宋朝重要历史事件篇二:咸平之治
咸平之治指的是北宋宋真宗咸平(998年-1003年)年间出现的治世。咸平之治是在吸取了五代更迭迅速的教训的基础上, 对新政权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不仅成功地避免了短命王朝的命运, 而且在军事、 政治和经济等诸方面开创了历史新局面。
经过一系列惠民政策后,宋代经济社会得到极大的发展。首先,人口上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的是400万户,到了咸平六年(1003年)是686万户,增长了46%。农业上,亩产数从唐代2石提升到3石,垦田数更是从太宗至道三年的312,520,000亩增加到524,758,432亩,突破唐代最高值5亿亩。 并组织编撰了专门的农业法规《景德农田敕》。商业方面,明确各种商业税规定,做出弛禁通商的决定,使得宋朝政府的禁榷和商业税收入暴涨,逐渐取代农业税成为宋朝政府税收的最大来源。司法方面,严令禁止严刑逼供,废除了很多酷刑(如断截手足、钩背烙身等),并在京师成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建立了司法复核制度,允许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社会救济上,建立常平仓。和后来的义仓成为政府灾年救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宋真宗勤于政事,任用李沆、曹彬、吕蒙正等人打理政事,政绩有声有色,减免五代十国以来的税赋,注意节俭,铁制工具制作技术进步,土地耕作面积增至5.2亿亩(太宗至道二年,996年,耕地有3亿多亩),又引入占城稻,农作物产量倍增,纺织、染色、造纸、制瓷等手工业、商业蓬勃发展,贸易盛况空前。
宋朝重要历史事件篇三:庆历和议
庆历和议即公元1044年的“宋夏和议”,西夏元昊向北宋称臣,但北宋每年给西夏岁币绢15万匹、7万两银和3万斤茶叶,北宋付出岁币成为“君”,保一方“国泰民安”。由于连年征战,人力、物力、财力损失惨重,致使出现严重经济危机,西夏“财用不给”,严重地阻滞了西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此外,由于民间贸易中断,使得西夏百姓“饮无茶,衣昂贵”,怨声载道。加上西夏与辽之间又出现了嫌隙。所以西夏愿意议和。
和约规定:夏取消帝号,宋册封其为夏国主,赐金涂银印,方二寸一分,文曰“夏国主印”,许自置官属,名义上向宋称臣,奉正朔;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不再归还对方;从此以后,如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都不能派兵追击,双方互相归还逃人;宋夏战争中西夏所占领的宋朝领上栲栳、镰刀、南安、承平等地和其他边境蕃汉居住区全部从中间划界;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宋朝每年赐给西夏银7万两(旧制,下同),绢15万匹,茶3万斤;另外,每年还在各种节日赐给西夏银22000两,绢23000匹,茶1万斤。
宋朝重要历史事件篇一:王安石变法
王安石变法亦称熙宁变法、熙丰变法,是王安石发动的旨在改变北宋建国以来积贫积弱局面的一场社会改革运动。
庆历新政失败后,宋朝严重的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并未缓和,积贫积弱的局面仍在向前发展,朝廷内外危机四伏,因而要求改革的呼声在一度沉寂之后,很快又高涨起来。嘉佑三年(1058年),王安石进京述职,作《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主张对宋初以来的法度进行全盘改革,革除宋朝存在的积弊,扭转积贫积弱的局势,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请求立即实现对法度的变革。但没被仁宗采纳。
治平四年(1067年),久慕王安石之名的宋神宗即位。宋神宗希望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消除弊病,克服统治危机,遂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非常信任和器重王安石。
熙宁元年(1068年)四月,王安石再次提出全面改革的想法,指出“治国之道,首先要效法先代,革新现有法度”,并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王安石认为,北宋国家贫苦的症结,不在于开支过多,而在于生产过少;农民之所以贫苦和不能从事生产,一方面是由于官僚富豪兼并了大量土地,另一方面是由于政府把繁重的徭役加在农民身上。因此,最好的理财富国之路,是依靠天下所有的劳动力去开发自然资源,是积极开源而不是消极节流。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神宗采纳王安石的相关主张,并要求其尽心辅佐。
熙宁二年(1069年)二月,宋神宗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王安石提出当务之急在于改变风俗、确立法度,提议变法,神宗赞同。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统筹财政。同年四月,遣人察诸路农田、水利、赋役;七月,立淮浙江湖六路均输法;九月,立青苗法;十一月,颁农田水利条约。
熙宁三年(1070年),颁布募役法、保甲法。
熙宁四年(1071年),颁布方田均税法,改革科举制度;
熙宁五年(1072年)三月,颁行市易法。
熙宁六年(1073年)七月,颁行免行法。
王安石变法以发展生产,富国强兵,挽救宋朝政治危机为目的,以“理财”、“整军”为中心,涉及政治、经济、军事、社会、 文化 各个方面,是中国古代史上继商鞅变法之后又一次规模巨大的社会变革运动。变法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北宋积贫积弱的局面,充实了政府财政,提高了国防力量,对封建地主阶级和大商人非法渔利也进行了打击和限制。但是,变法在推行过程中由于部分举措的不合时宜和实际执行中的不良运作,也造成了百姓利益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如保马法和青苗法),加之新法触动了大地主阶级的根本利益,所以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元丰八年(1085年),因宋神宗去世而告终。
宋朝重要历史事件篇二:咸平之治
咸平之治指的是北宋宋真宗咸平(998年-1003年)年间出现的治世。咸平之治是在吸取了五代更迭迅速的教训的基础上, 对新政权进行了全面的改革, 不仅成功地避免了短命王朝的命运, 而且在军事、 政治和经济等诸方面开创了历史新局面。
经过一系列惠民政策后,宋代经济社会得到极大的发展。首先,人口上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年)的是400万户,到了咸平六年(1003年)是686万户,增长了46%。农业上,亩产数从唐代2石提升到3石,垦田数更是从太宗至道三年的312,520,000亩增加到524,758,432亩,突破唐代最高值5亿亩。 并组织编撰了专门的农业法规《景德农田敕》。商业方面,明确各种商业税规定,做出弛禁通商的决定,使得宋朝政府的禁榷和商业税收入暴涨,逐渐取代农业税成为宋朝政府税收的最大来源。司法方面,严令禁止严刑逼供,废除了很多酷刑(如断截手足、钩背烙身等),并在京师成立纠察刑狱司,地方设立提点刑狱司,建立了司法复核制度,允许当事人对判决不服可以上诉。社会救济上,建立常平仓。和后来的义仓成为政府灾年救济的重要手段之一。
宋真宗勤于政事,任用李沆、曹彬、吕蒙正等人打理政事,政绩有声有色,减免五代十国以来的税赋,注意节俭,铁制工具制作技术进步,土地耕作面积增至5.2亿亩(太宗至道二年,996年,耕地有3亿多亩),又引入占城稻,农作物产量倍增,纺织、染色、造纸、制瓷等手工业、商业蓬勃发展,贸易盛况空前。
宋朝重要历史事件篇三:庆历和议
庆历和议即公元1044年的“宋夏和议”,西夏元昊向北宋称臣,但北宋每年给西夏岁币绢15万匹、7万两银和3万斤茶叶,北宋付出岁币成为“君”,保一方“国泰民安”。由于连年征战,人力、物力、财力损失惨重,致使出现严重经济危机,西夏“财用不给”,严重地阻滞了西夏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此外,由于民间贸易中断,使得西夏百姓“饮无茶,衣昂贵”,怨声载道。加上西夏与辽之间又出现了嫌隙。所以西夏愿意议和。
和约规定:夏取消帝号,宋册封其为夏国主,赐金涂银印,方二寸一分,文曰“夏国主印”,许自置官属,名义上向宋称臣,奉正朔;宋夏战争中双方所掳掠的将校、士兵、民户不再归还对方;从此以后,如双方边境之民逃往对方领土,都不能派兵追击,双方互相归还逃人;宋夏战争中西夏所占领的宋朝领上栲栳、镰刀、南安、承平等地和其他边境蕃汉居住区全部从中间划界;双方在本国领土上可以自由建立城堡;宋朝每年赐给西夏银7万两(旧制,下同),绢15万匹,茶3万斤;另外,每年还在各种节日赐给西夏银22000两,绢23000匹,茶1万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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