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重大隐患判定标准

罗光飞
2022-01-21 · 合同纠纷,婚姻家庭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回答量:4608
采纳率:97%
帮助的人:73.1万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煤矿重大隐患有15个判定标准,分别是:是否属于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或属于瓦斯超限作业;或属于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或属于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或属于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或属于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属于超层越界开采;或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属于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或属于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或属于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或属于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或属于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或在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属于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法律依据:《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 第三条 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包括下列15个方面:

(一)超能力、超强度或者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瓦斯超限作业;

(三)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依照规定实施防突出措施;

(四)高瓦斯矿井未建立瓦斯抽采系统和监控系统,或者系统不能正常运行;

(五)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

(六)有严重水患,未采取有效措施;

(七)超层越界开采;

(八)有冲击地压危险,未采取有效措施;

(九)自然发火严重,未采取有效措施;

(十)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

(十一)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

(十二)新建煤矿边建设边生产,煤矿改扩建期间,在改扩建的区域生产,或者在其他区域的生产超出安全设施设计规定的范围和规模;

(十三)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及时变更安全生产许可证而从事生产,或者承包方再次转包,以及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

(十四)煤矿改制期间,未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和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在完成改制后,未重新取得或者变更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十五)其他重大事故隐患。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7622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南昌湖上倒影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青岛梦幻岛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3051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