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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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两免一补”政策是指近年来我国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就学实施
的一项资助政策。主要内容是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学生“免杂费、免书本
费、逐步补助寄宿生生活费”。这项政策从2001年开始实施,其中中央财政负责提
供免费教科书,地方财政负责免杂费和补助寄宿生生活费。2005年,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两免一补”(免学杂费、免课本费、补生活费)资金70多亿元,共资助中
西部贫困家庭学生3400万人。2006年又从西部地区开始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杂费,享受免学杂费政策的学生达到4880万人。2007年,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享受到了“两免一补”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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